驛城區農機局

一、單位全稱:驛城區農業機械管理
二、單位簡介:
1、 驛城區農業機械管理局為驛城區政府直屬事業單位,主管全區農業機械,規格為正科級,其主要職能是:
(1) 貫徹國家和省政府有關農業機械化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建立與完善農業機械化服務體系。
(2) 依法管理農業機械,參與有關農機化科技,教育政策的擬定和協調工作。
(3) 進行農機化發展的研究,促進農業機械化技術的推廣。
(4) 加強農業機械信息網路建設和農業機械行業成人教育與培訓工作。
(5) 搞好農機化服務,配合有關部門規範農業機械市場。
2、 職責:
(1) 根據國家和省、市有關農業機械化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制定對全區農業機械管理的辦法並組織實施,督促檢查;
(2) 研究制定全區農業機械化的重大技術措施,組織全區農業機械化重點科技攻關,關鍵機具設備開發,技術推廣項目的論證、立項、實施、監督管理工作;
(3) 負責全區農業機械化科學普及和職業技術教育工作,組織實施農業機械產品試驗鑑定,質量檢驗工作;
(4) 配合有關部門,規範全區農業機械市場,對農業機械產品質量進行監督管理;
(5) 負責全區農業拖拉機、聯合收割機、農用運輸車等農業機械的安全技術檢驗、註冊、發放牌證及農業機械駕駛操作人員考試,考核發證工作,組織實施農業機械安全監理政策,標準的監督管理;
(6) 組織實施全區農業機械服務體系建設的政策措施,指導基層農業機械服務體系建設;組織協調全區農業機械生產,農業機械抗災救災工作;規範、規劃指導全區農業機械作業市場;
(7) 指導全區農業機械使用維修管理工作,制定管理規範和技術措施並監督實施;組織開展農業機械職業技能鑑定工作;負責全區農業機械網點資格審定和監督檢查工作;
(8) 負責全區農業機械事業的各項資金管理;負責全區農業機械化統計工作,指導全區農業機械化管理系統信息網路建設;
(9) 指導全區農業機械節油工作;研究提出農用救災柴油和補貼資金的分配意見,並對使用情況進行監督管理;
(10) 負責全區農業機械行業對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
局領導指數:驛城區農業機械管理局現有領導6名,其中局黨組書記、局長1名、黨組副書記1名,副局長3名,紀檢書記1名,具有專業技術職稱2名。
所屬事業單位:驛城區農業機械安全監理站
主要職責是:
(1) 根據國家有關發展農業機械化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結合本區實際,研究制定執行辦法並組織實施、監督、檢查。
(2) 進行農機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組織或配合有關部門進行農機安全檢查。
(3) 做好承擔的拖拉機、農用運輸車、農具及駕駛、操作人員的檢驗、考核和辦理牌照、證件等工作。
(4) 做好糾正違章和農機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5) 負責指導鄉級農機安全檢查員開展工作。
(6) 監督檢查駕駛、操作人員的培訓。
(7) 定期召開鄉級農機安全檢查員例會,總結交流情況,分析事故案例和安全生產形勢,提出安全防範措施。
(8) 指導全區農業機械系統信息網路建設。
(9) 負責向上級農機安全監理部門和當地領導機關報告重大農機事故。
(10) 負責向上級農機安全監理部門報農機事故的月、季、年度統計專題報告和工作總結。
區農機安全監理站現有人員30名,其中具有專業技術職稱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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