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官名:清代駐防八旗將官。秩正二品。其駐防地區設有駐防將軍者,受將軍節制;駐地不設將軍者,則獨當一面,為駐防旗營最高長官,稱專城副都統。全國受駐防將軍節制的駐防副都統共二十九人, 其中: 屬盛京將軍節制的四人,分駐盛京(與將軍同城)、興京、金州、錦州;屬吉林將軍節制的六人,分駐吉林(與將軍同城)、寧古塔(今黑龍江省寧安縣)、伯都訥(今吉林省扶餘縣)、阿勒楚喀(今黑龍江省阿城縣)、三姓(今黑龍江省依蘭縣)、琿春;屬黑龍江將軍節制的四人,分駐黑龍江城(即璦琿,與將軍同城)、墨爾根(今黑龍江嫩江縣)、齊齊哈爾、呼倫貝爾(今屬內蒙古自治區);屬江寧將軍節制的二人,分駐江寧(與將軍同城)、京口(今鎮江);屬杭州將軍節制的二人,分駐杭州(與將軍同城)、乍浦;屬福州、寧夏、成都將軍節制的各一人,廣州、荊州、西安、伊犁將軍節制的各二人,均與將軍同城駐防。
主要職責
其與將軍同城駐防的副都統,協助將軍統理所屬駐防旗營,辦理本城防務;分駐他處的副都統,則各領所屬官兵,防守所駐之地, 而一應軍政防務總匯於駐防將軍。其專城駐防副都統共四人, 即直隸之密雲副都統、山海關副都統,山東之青州副都統,甘肅之涼州副都統,皆總掌本處駐防旗營的軍政庶務,可直接向皇帝專摺奏事,其防務直轄於兵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