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河縣人民法院

香河縣人民法院

香河縣人民法院成立於1950年4月,前身為香河縣司法處。法院審判辦公樓現坐落於香河縣新華大街69號,全院有人員115人,正式在編人員中,本科以上學歷占總人數的98%.

法院簡介

香河縣人民法院成立於1950年4月,前身是香河縣司法處。法院審判辦公樓現坐落於香河縣新華大街69號。全院現有人數115人,正式在編人員中,本科以上學歷占總人數的98%.法院隊伍呈現出知識化、年輕化、專業化特點。

機構設定

香河縣人民法院現有院領導7人,設有立案庭(3人)、辦公室(8人)、政治處(1人)、民事審判第一庭(6人)、民事審判第二庭(5人)、未成年人案件綜合審判庭(3人)、調解庭(4人)、執行實施庭(5人)、執行裁決庭(6人)、申訴審查庭(4人)、執行辦公室(5人)、刑事審判庭(6人)、信訪辦公室(2人)、司法技術室(3人)、審判監督庭(3人)、行政庭(5人)、法警隊(5人)、研究室(2人)、監察室(2人)、審判管理辦公室(2人)等20個內設機構,以及蔣辛屯法庭(4人)、安頭屯法庭(4人)、安平法庭(4人)、五百戶法庭(4人)、渠口法庭(4人)、淑陽法庭(1人)、劉宋法庭(1人)、鉗屯法庭(1人)、錢旺法庭(1人)、新興產業示範園法庭(1人)、家具城法庭(1人)、經濟技術開發區法庭(1人)和環保產業園區法庭(1人)等13個基層人民法庭。

法院建設

香河法院年均審理和執行案件4000件以上。近年來,香河法院在縣委的領導、人大的監督、政府和社會各界的支持及上級法院的指導下,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的理念,堅持以創建“綠色法院”為統領(該院“綠色法院”創建工作已被河北省高院列入全省法院特色文化建設項目),以民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為載體(該院被中組部確定為“民眾路線教育活動試點單位”),以審判執行工作為中心,以公正司法為目標,確立了“三三五五五”工作思路,即堅持“公正立院、和諧興院、管理強院”建院方針。堅持“建一流班子,帶一流隊伍,創一流業績”爭創目標。總體要求是整體工作推進上水平,條塊工作出亮點,爭取創特色、出品牌。堅持講政治顧大局、講團結促和諧、講幹事樹形象、講紀律促規範、講學習提素質“五項原則”(即五講)。強化能動司法理念,全面加強各項審執工作,提升服務保障大局能力;強化審執工作管理,不斷提升審判績效;強化隊伍建設,不斷提升隊伍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強化廉政建設和司法為民工作,提升司法公信力;強化基層基礎工作,不斷提升服務保障司法工作開展能力(即五強化五提升)。

所獲榮譽

香河法院先後被省高院評為“全省優秀法院”、“全省後勤保障先進單位”,被廊坊市委市政府授予“文明單位”稱號,多次榮立集體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院長張海河同志被最高院評為“全國法院先進個人”。

地理位置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