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音的強度是一個客觀的物理量,其常用單位為“分貝(db)”。比如鬧市區約為70分貝,一般的住宅內約為40分貝等。但這還不是人耳對聲音強度反映的主觀量。人耳對聲音強度反映的主觀量稱之為“響度”,其單位為“宋”。由於它的主觀感受強度受“頻率”和“音強”兩方面的因素所影響,所以一“宋”被定義為40db1000Hz純音所引起的響度。
在音樂體系中,音的強弱是由發音時發音體振動幅度(簡稱振幅)的大小決定的,兩者成正比關係,振幅越大則音越"強",反之則越"弱"。音樂作品中的強弱變化叫做"力度",用文字或符號來標明,如f(強)、p(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