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教育制度

韓國教育制度,韓國正式國名為大韓民國。人口4330萬(1991年)。人均國民生產總值6330美元(1991年)。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教育面臨的首要任務是徹底剷除日本帝國主義的殖民地奴化政策及其影響,加強民族教育,培養民族人才。文教部成立教育審議會,經反覆討論,制定教育政策。1949年12月公布《教育法》,強調全面實施教育自治,以郡為單位設定教育區,特別市設特別市教育委員會;確定國小 6 年、國中 4年、高中1年~3年、大學4年~6年、初級大學2 年~4年、師範大學2年~4 年。

1951 年 3 月又部分修正,改為六三三四制,並沿用至今。1985 年實施九年制義務教育。兒童 6 周歲入學。高中分普通高中、職業高中和綜合高中。普通高中基本以升學為目的,職業高中以就業為目的,綜合高中既開設普通高中課程,又開設職業教育課程。職業高中分為農業高中、工業高中、商業高中、水產海洋高中和技術高中。1985 年,普通高中與職業高中的比例為 4∶6。自 1984 年起,又建立科學高中,向大學輸送科技人才,至 1988 年,共建 5 所。高等教育設有四年制的專科大學和綜合性大學,五年制的廣播大學和函授大學,兩年制和四年制的開放大學(1981 年創立),四年制的師範大學和教育大學。大學畢業合格者可獲得學士學位。研究生院設碩士課程和博士課程。與普通學校體系相對應的是技工學校和高等技工學校,目的是對學生進行專門的技能訓練。初等和中等公民學校目的是培養學生的讀、寫能力。自實行九年制義務教育後,這類學校逐漸消失。還有為聾、盲、啞兒童和其他智力有缺陷或身體傷殘兒童開設的特殊中、國小和養護學校。學前教育由幼稚園負責。各級各類學校分為國立、公立和私立。1991 年有中國小校(公、私)6355 所。國小入學率為 100%,中學升學率為 86%。1991 年有各類大學 533 所,其中綜合大學 107 所,大學研究生院 201 所,教育大學 11 所和專科大學 117 所。1991年各類大學的學生數為 176 萬餘。主管教育的最高職權機關是文教部。教育經費主要來自國家和地方撥款、財團與個人捐助、學費等,其中國家支付 70 %。1990 年文教預算占政府預算的 22.3%,占國民生產總值的 3.5%。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