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實物國庫券

非實物國庫券是指國庫券的發行不印刷實物券面,而採用電腦系統登記清算的辦法進行,在交易中通過劃帳的方式進行交割清算,兌付時憑能證明持有國庫券的憑證辦理還本付息手續。發行非實物國庫券,免除了傳統方式下運作的繁瑣手續,有助於節約成本,提高效率,方便保管,降低風險。

定義

我國非實物國庫券的發行,自1991年開始,進行小範圍的試點,並取得了成功的經驗。1994年國家利用上海證券交易所的網路系統,擴大了非實物國庫券的發行與交易的試點範圍。1月和2月,分別發行了半年期和一年期的非實物國庫券,利率比發行時同期限銀行儲蓄利率高一定水平,凡與上海證券交易所建立網路系統的銀行、證券公司、信託投資公司、國債服務部等經銷非實物國庫券的機構和網點,均可接受顧客委託,辦理非實物國庫券的購買和轉讓事宜。1994年的非實物國庫券,主要由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承銷,投資額在萬元以上的企事業單位等機構投資者和個人投資者也可購買。

備註

購買非實物國庫券,需要開設證券帳戶,投資者可到當地證券登記公司申請開設證券帳戶(一級帳戶),也可在證券公司、國債服務部等經銷機構開設證券二級帳戶,辦理購買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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