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地方海事局

青海省地方海事局(增掛青海省水路運輸管理局牌子),經青海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青機編辦發(2001)51號檔案批覆,於2001年7月26日正式成立,與青海省公路運輸管理局合署辦公。 內設2各職能處室:港航船舶管理處、水運航務管理處,辦公室、人事處、財務處與青海省公路運輸管理局合在一起。 隨著水運事業的發展,在省交通廳的積極協調和推動下,各州(地、市、縣)相繼成立水運海事管理機構,目前,省內有6州1地1市3縣以及青海湖水域成立了水運海事管理機構,水運海事管理人員93人。

青海省地方海事局(增掛青海省水路運輸管理局牌子),經青海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青機編辦發(2001)51號檔案批覆,於2001年7月26日正式成立,與青海省公路運輸管理局合署辦公。內設2各職能處室:港航船舶管理處、水運航務管理處,辦公室、人事處、財務處與青海省公路運輸管理局合在一起。主要職責包括:負責地方水路運輸,征稽水路運管規費;負責港政、航政及其港口、航道監督管理,查處水上交通事故,糾正違章;負責船舶檢驗、認證;組織實施水上救助打撈、通訊導航;負責審查水路、港口、航道經營業戶資質,核發營運證件。隨著水運事業的發展,在省交通廳的積極協調和推動下,各州(地、市、縣)相繼成立水運海事管理機構,目前,省內有6州1地1市3縣以及青海湖水域成立了水運海事管理機構,水運海事管理人員93人。近幾年,我省水運海事管理工作在部海事局、水運司和兄弟單位的親切關懷和大力支持下,緊緊圍繞水上交通安全監管中心工作,積極推進水運基礎設施建設,強化水運市場監督管理,以建立海事核心價值體系,培育海事核心價值觀為主線,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貫徹水上交通安全監管的方針政策,切實做好“三個服務”,有效保障了全省水上交通安全形勢的持續穩定和水運事業的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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