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駐北京辦事處

5、負責辦事處的財務工作。 3、負責領導及工作人員的票務工作。 4、負責辦事處總值班室工作。

單位簡介

青海省人民政府駐北京辦事處是省委、省政府的派出機構,在省委、省政府領導下開展工作,完成省委、省政府交給的各項工作任務。辦事處在行政關係上隸屬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管理,其黨務工作受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辦管司機關黨委領導,由省政府副秘書長兼任辦事處主任,負責駐京辦的全面工作。

主要職責

(一)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
(二)根據省委、省政府的指示,同黨中央、國務院有關部門進行聯絡,及時了解和掌握黨中 央、國務院的重大方針政策,以及國內外經貿、科技和社會發展的最新動態,有針對性地提出工作建議,為我省改革開放和經濟發展提供有價值的信息。
(三)負責省級領導同志到京的接待服務工作;為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協和省內各地區、部門的有關公務活動以及我省在京的省級離退休老同志提供服務。
(四)充分發揮視窗作用,認真做好對外宣傳工作,使外界更加充分地了解青海、認識青海,從而提高青海的知名度。
(五)加強與駐地的外省(區)辦事處的聯繫和溝通,擴大和拓寬協作渠道。
(六)努力搞好自身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和制度建設,把辦事處建設成為廉潔、文明、精於、高效的工作機構。
(七)認真完成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它事宜;完成駐地上級主管部門布置的工作任務。

內設機構

根據職責辦事處下設兩個處、室:
(一)辦公室
1、主要負責組織辦事處全體工作人員認真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
2、負責各類檔案的起草、呈報和管理,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做到各項工作有章可循。
3、負責與辦公廳機關處、室及辦事處部門之間協調工作。
4、負責辦事處的人事。努力作好聘用人員的選用工作,把好進人關,聘用吃苦耐勞,積極向上的工作人員。
5、負責辦事處的財務工作。
6、承擔辦事處部分接待工作。
7、認真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接待處
1、按照《青海省人民政府駐北京辦事處接待辦法》的接待範圍、接待標準、接待程式、做好來京領導及工作人員的迎送、住
宿、就餐、政務活動的接待服務工作。
2、負責與青海大廈及相關部門就政務接待安排進行協調,按接待程式呈報政務接待安排通知單。並及時做好接待結算工作。
3、負責領導及工作人員的票務工作。
4、負責辦事處總值班室工作。
5、負責政務接待車輛安排和管理,保障車輛安全行駛。
6、認真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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