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簡介
雷建威,男,民盟成員,1968年7月生於廣州,廣東諾臣律師事務所主任,廣東省十大傑出青年,全國優秀志願者,全國優秀律師。個人學歷
1986~1990年,在中南政法學院(現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律系就讀,取得本科學歷;2001~2004年,在華中科技大學研究生院在職攻讀經濟法學專業,取得研究生學歷;
2006~2010年,在中山大學嶺南學院在職攻讀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專業,取得EMBA碩士學位。
工作簡歷
1995年考取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資格;1996年11月加入廣東金橋百信律師事務所,成為執業律師;1998年1月加入廣東環球經緯律師事務所,業務自此迅猛發展,1998~2001年連續四年業務量位居全所前列;2002年1月,創辦廣東諾臣律師事務所,任該事務所主任至今。主要社會職務
廣州市人大代表(2007年1月起);廣州市越秀區政協常委(2005年10月起);
廣州市青年聯合會副主席(2012年1月起);
中國民主同盟廣州市委常委(2011年9月起);
中國民主同盟廣州市法制委員會主任(2011年9月起);
中國獅子聯會法律與制度委員會主席(2010年5月起);
廣東獅子會會長(2009~2010年度);
廣州市越秀區僑商會會長(2006~2012年度);
廣州市僑商會常務副會長(2012年6月起);
廣州市律師協會理事(2012年5月起);
廣州仲裁委員會仲裁員(2007年11月起);
廣州大學公法研究中心兼職研究員(2010年11月起)。
成就及榮譽
雷建威曾多次獲廣州市律師協會頒“業務成就獎”、“行業服務貢獻獎”、“理論成果獎”、“維護社會穩定獎”和“公益愛心獎”,2007年獲廣州市司法局頒“廣州市十佳律師提名獎”,2008年獲國家法務部授予“全國司法行政系統抗震救災工作先進個人”榮譽稱號,2010年獲廣州市司法局頒“廣州市律師行業亞運工作突出貢獻獎”。2010年4月,雷建威以評審投票第一名的驕人成績當選第十一屆“廣州十大傑出青年”,成為該項評選活動開展22年來第一位入選的律師,時任廣東省副省長、廣州市委副書記、廣州市市長的萬慶良同志代表廣州市人民政府親自把傑青獎盃和證書授予雷建威。
2010年6月11日,廣州市司法局作出《關於開展向雷建威律師學習活動的決定》(穗司法[2010]104號),大力宣傳和弘揚雷建威的先進事跡和崇高精神,決定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統中廣泛開展向雷建威學習的活動。
2010年10月13日,雷建威作為廣州地區司法行政系統推薦的唯一行業代表,光榮地成為亞運火炬手,參加了亞運聖火在廣東省首站——中山站的火炬傳遞活動。
2011年12月5日是世界第26個國際志願者日,中央文明辦當天公布了2011年度“全國優秀志願者”名單(共100名),雷建威位列其中。
2011年12月25日第八次全國律師代表大會在京召開,雷建威在會上被授予2008~2010年度“全國優秀律師”榮譽稱號。
2012年5月,雷建威領導的廣東諾臣律師事務所,被廣州市律師協會評為2009~2011年度“廣州市十佳律師事務所”。
2012年11月,雷建威當選第七屆“廣東省十大傑出青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