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夢縣發展和改革局

(十一)研究制定有關全縣經濟計畫工作的規定,參與有關地方性經濟政策、政府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的制訂、協調和組織實施。 (五)農村及地區經濟發展股研究提出全縣農業、農村經濟發展戰略和政策建議。 銜接平衡和組織編制全縣農業和農村經濟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

主要職責

(一)研究提出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區域規劃,銜接、平衡各主要行業的規劃,貫徹可持續發展戰略,搞好資源開發利用,生態環境建設和生產力布局規劃,引導和促進全縣經濟與人口、資源環境的協調發展。
(二)做好全縣重要經濟總量的平衡和重大比例關係的協調工作,提出總量平衡、發展速度和結構調整的目標及區域經濟調節的政策措施建議;研究制定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執行情況年度報告。
(三)監測、預測、匯總分析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情況,參與組織重要經濟政策措施的制定和貫徹實施。
(四)研究和論證全縣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方案;實施有關專項改革開放方案;參與研究制定開發區建設發展的政策性檔案;負責企業上市的推薦審核工作,協調上市公司有關問題。
(五)提出全縣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量和資金投向及相關政策措施建議;制定財政性建設資金項目及國家預算內專項資金項目資金下撥及管理方案;編制組織實施全縣固定資產投資計畫及重點建設項目計畫;按管理許可權審批基本建設項目和技術改造項目;負責全縣基本建設項目、技術改造項目立項直至竣工驗收、後評價等全過程管理,按照《招標投標法》,負責指導和協調縣域內的招投標工作,並對建設項目招標投標及投資中介市場進行監督、管理;組織、協調和管理重大建設項目工作。
(六)負責各類借用國外貸款項目的計畫管理;安排重大外資項目和境外投資項目。
(七)負責重要農產品、工業品和原材料進出口計畫的編制和實施;負責重要市場建設的規劃布局和計畫管理;負責地方企業債券項目的申報與管理。
(八)提出全縣科技、教育等社會發展戰略和規劃;做好科技、教育、文化、衛生等社會事業與整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的銜接平衡;提出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相互促進的政策,協調各項社會事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九)擬訂並組織實施產業政策,推進全縣產業結構調整和升級;提出重要產業的發展規劃;研究並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制定新型工業化發展規劃和擬定各類能源資源節約和利用規劃;實施技術進步和產業現代化的巨觀指導;推動重點領域的信息化建設;指導企業開展技術創新、技術引進及重大裝備國產化;編制並組織實施扶貧開發及服務業發展規劃。
(十)研究制訂區域經濟協調發展、城鎮化發展的措施建議;負責地區經濟協作的統籌協調工作,指導全縣經濟協作工作。
(十一)研究制定有關全縣經濟計畫工作的規定,參與有關地方性經濟政策、政府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的制訂、協調和組織實施。
(十一)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縣發展和改革局是縣政府負責研究提出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履行巨觀調控、組織實施經濟體制改革的綜合經濟部門。根據云夢縣委、雲夢縣人民政府雲發[2005] 號檔案設定如下7個職能股(室):
(一)綜合股
研究提出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生產力布局,編制中長期規劃,提出全縣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和執行報告,銜接平衡各行業規劃和政策;預測、預警,分析研究全縣經濟社會發展形勢,提出對經濟運行及時指導的措施建議。做好計畫系統政務信息宣傳報導;負責信息發布工作。組織參與、協調經濟法規和規範性檔案的起草,負責發展改革系統法制宣傳教育、行政執法及行政複議工作。
(二)體改股
研究擬訂實施全縣對外開放和綜合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承擔經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跟蹤調查研究改革開放重大方針、政策的貫徹實施情況,及時提出對策和建議;提出全縣投融資體制改革的建議;協調上市公司有關問題。
貫徹國家橫向經濟聯合與協作政策,負責編制全縣橫向經濟聯合與協作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固定資產投資股
編制全縣社會固定資產投資計畫,監測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的運行。審核、審批及上報基本建設項目和技術改造項目。主持地方重大基建項目和技改項目的竣工驗收,編報財政性資金的建設項目和重大項目。按照《招投標法》及國家有關規定,組織協調招投標法活動中的相關工作,指導協調重大項目招投標及專項稽查,查處違反《招投標法》和國家有關規定的行為。會同有關單位研究提出建築業及房地產業發展規劃。研究提出城市化及中小城鎮建設的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建議。
(四)產業發展股
確定企業債券發行計畫,並審核上報企業債券的上市發行。負責重要市場項目的規劃布局和審批,申報全縣由國家投資的重要糧棉倉儲設施建設項目,負責重要農產品、工業品和原材料進出口等的社會供求總量平衡和配額管理工作。編制全縣利用國際金融組織貸款及境外投資計畫。承擔全縣利用外資和全口徑外債的結構最佳化及監測和分析,編報全縣利用外資、境外投資重大項目並組織實施。負責審查申報本縣投資項目設備進口減免稅確認書。組織實施糧食、棉花、植物油等重要商品進出口計畫。
研究擬定全縣化工、建材、機電(汽車)、食品、輕工、紡織等行業發展方針、中長期規劃及年度計畫。負責全縣工業生產力布局及工業生產形勢分析和預測、預警、提出產業發展對策,研究提出全縣能源、交通行業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規劃重大項目的布局。行使能源法規明確的執法主體義務。
(五)農村及地區經濟發展股
研究提出全縣農業、農村經濟發展戰略和政策建議。銜接平衡和組織編制全縣農業和農村經濟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編制實施農業、林業、水利等部門和行業的基本建設計畫,包括商品糧基地建設計畫。編制全縣生態環境建設項目,負責國家、省安排我縣的小城鎮經濟綜合開發項目的方案審批、申報計畫下達、組織實施。依據《湖北省農業自然資源綜合管理條例》,負責全縣農業自然資源綜合管理。編制全縣綜合農業區劃和農業區域綜合開發規劃。負責全縣農業區域開發治理實驗區工作和持續農業的試點工作。編制全縣區域經濟發展規劃。會同有關部門負責編制實施土地利用國土整治、開發利用和保護政策。編制並下達年度農用地轉用計畫,確保重大項目建設用地,負責組織實施《環境保護計畫管理辦法》,參與環境項目的審定。會同有關部門負責環保計畫的編制實施,編制全縣測繪計畫並組織實施。參與編制水資源平衡和整治規劃。制定並組織實施老少邊窮地區經濟開發計畫和“以工代賑”扶貧計畫。承辦有關氣候變化對策協調工作。
(六)社會及科技發展股
研究全縣社會發展戰略,提出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的政策及區域調節方案。組織編制全縣人口自然增長及機構增長、勞動力平衡及就業、工資及收入分配、各類學校總規模及招生、文化、衛生、廣播電視、體育、出版、旅遊以及社會保障事業等領域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及專項規劃,監督計畫實施情況。會同有關部門進行高中等學校的布局和結構調整,審核申報黨校、中等職業技術學校及鄉(鎮)衛生醫療防疫保健機構項目並負責其布局調整。編制社會產業發展領域基本建設投資計畫,安排社會事業發展基本建設投資,參與其項目管理。
(七)辦公室
按管理許可權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工作;負責秘書事務、會議組織、文電檔案管理、提案建議承辦、督辦、協調;負責機關日常政務以及機關財務、資產管理、保密保衛等行政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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