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和縣人民防空辦公室

三、組織開展人民防空組織指揮、通信警報工作,制定城市防空襲預案,防空襲預案和各項方案的落實。 六、組織人民防空通信警報建設並實施計畫、技術和質量管理;負責人防指揮自動化及短波電台的管理。 行政審批中心視窗職能:負責人防施工圖紙的接收,新建民用建築項目同步修建、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報批,人防工程易地建設費的繳存。

主要職能

雲和縣人民防空辦公室(民防局)為縣國防動員委員會的辦事機構,也是縣政府人民防空工作的主管部門,主要職責是平時負責組織全縣人民防空建設,戰時組織開展城市人民防空襲鬥爭。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負責督促檢查《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貫徹實施;依法督促檢查城市建設、基本建設中貫徹人民防空要求的情況。
二、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以及國防建設需要,編制人民防空建設規劃和計畫;參與編制城市建設與人防建設相結合規劃。
三、組織開展人民防空組織指揮、通信警報工作,制定城市防空襲預案,防空襲預案和各項方案的落實。
四、組建訓練通信、防化防疫、醫療救護、搶險搶修、消防、治安、運輸七支民眾防空組織,組織人民防空演練。
五、會同有關部門提出重點防護目標並報縣政府審批,指導重要經濟目標單位制定防護措施和戰時搶修方案。
六、組織人民防空通信警報建設並實施計畫、技術和質量管理;負責人防指揮自動化及短波電台的管理。
七、組織人民防空工程建設。對城市人民防空工程(含結合民用建築修建戰時可用於防空的地下室)建設實施計畫、技術和質量管理;負責人防工程拆除和報廢的審報工作;指導人防工程的維護管理、平時的開發利用、戰時的平戰功能轉換和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建設中落實人民防空要求工作。
八、組織開展人民防空宣傳教育。制定人民防空宣傳教育計畫,落實人民防空教育內容,會同縣國防教育部門指導縣直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開展人民防空知識和技能教育;會同縣教育部門組織實施城鎮初級中學的人民防空知識的技能教育;負責組建、管理縣人防專業隊伍,組織人民防空幹部的教育培訓。
九、戰時根據縣委、縣政府和縣人武部決定,發布縣人民防空的有關命令和指示,實施有效指揮。
十、承辦上級人民防空領導機關和縣政府、縣國防動員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科室

綜合科

職能:負責上傳下達、內外聯繫、查辦督辦、綜合協調、人事工資、報表統計、公文收文、檔案整理、綜合性文稿起草、信息收集整理編髮、會務準備、活動組織、後勤事務、來客接待、人防工程及設備的管理、保衛保密等工作,確保各項職能的履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運轉。

行政審批中心視窗

職能:負責人防施工圖紙的接收,新建民用建築項目同步修建、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報批,人防工程易地建設費的繳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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