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設定:
(一)辦公室
(二)人事管理股
(三)工資福利股
(四)職稱管理股
(五)職業能力建設和勞動關係股
(六)社會保險管理及基金監督股
主要職責
(一)擬訂全區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二)負責全區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全區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完善就業援助制度;負責擬訂農村剩餘勞動力轉移就業與創業政策,加強對全區勞務輸轉工作的指導,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與創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
(三)建立覆蓋全區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全區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編制全區社會保障基金預決算草案。
(四)負責全區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全區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五)貫徹落實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和福利待遇政策,建立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
(六)負責全區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調配製度;制定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規劃,開展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負責職稱制度改革與深化工作,建立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價制度;負責專業技術人才隊伍管理與協調工作和各類高層次人才培養、選拔工作。
(七)負責管理全區引進國(境)外人才和智力工作;擬訂吸引國(境)外專家、留學人員來我區工作或定居政策。
(八)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區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政策和退役軍人安置計畫;負責軍隊轉業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組織擬訂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政策;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和退役軍人管理服務工作。
(九)負責全區行政機關公務員綜合管理。
(十)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區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一)擬訂全區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十二)受理勞動、人事信訪事項,會同有關部門協調處理有關勞動、人事方面的重大信訪事件和突發事件。
(十三)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聯繫方式
地 址:隴南市武都區城關鎮人民路278號
郵 編:74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