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職責
(一)建立和完善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狀況方面的監測評價制度和指標體系並組織實施;
(二)開展專題分析和綜合分析,提交監測分析報告;
(三)組織實施區域內新興服務業統計調查;
(四)開展區域內城鄉居民生活狀況、物價、小型企業和農村社會經濟等領域的補充調查。
二、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人員編制6名。人員編制結構為:管理人員1名,專業技術人員5名。領導職數設:主任由區統計局局長兼任,副主任1名
二、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人員編制6名。 人員編制結構為:管理人員1名,專業技術人員5名。 領導職數設:主任由區統計局局長兼任,副主任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