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職責
(一)負責擬定我市農業名優產品開發規劃和開發方案;
(二)負責農業名優產品開發項目的立項、申報、組織實施、管理等工作;
(三)負責農業名優資源開發實驗區的建立、項目建設、技術指導工作;
(四)負責航空遙感對我市農業資源監測工作;
(五)負責擬定全市農業資源和後備資源的區域規劃和開發規劃,併合理開發和利用;
(六)貫徹執行有關農業生態環境建設、生物多樣性保護和農村可再生能源建設的方針、政策,並擬定長遠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
(七)對農業生態環境質量進行監督和檢驗,參與農業生態環境污染事故和污染糾紛的調查處理;
(八)負責農村可再生能源與生態農業示範建設和技術推廣項目的實施和管理工作。
二、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人員編制15名。人員編制結構為:管理人員3名,專業技術人員12名。領導職數設:主任1名,副主任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