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平[新疆奎屯市原副市長]

陶平[新疆奎屯市原副市長]

陶平,曾任新疆奎屯市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 2016年6月,因涉嫌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基本信息

人物履歷

曾任新疆奎屯市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6年3月30日,據新疆自治區紀委網站訊息,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奎屯市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陶平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依法雙開

2016年6月15日,據新疆自治區紀委官網訊息,伊犁哈薩克自治州紀委對奎屯市人民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陶平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陶平嚴重違反政治紀律,與他人串供,訂立攻守同盟;提供虛假情況掩蓋事實,對抗組織審查。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禮品、禮金、購物卡。嚴重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報告其妻子投資入股事項。嚴重違反廉潔紀律,以其妻子名義投資入股、幫助其親屬承攬工程並謀取利益。嚴重違反生活紀律,追求低級趣味,造成不良社會影響。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其中,利用職務上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陶平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且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伊犁州紀委、監察局審議並報伊犁州黨委、州人民政府批准,決定給予陶平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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