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生平
陳泰小時候跟從外家姓曹,顯貴之後,才改回原姓。宣德年間考取鄉試第一名,被任為安慶府學訓導。
正統初年(1436年-?),廷臣紛紛推薦陳泰,他被升為御史,巡按貴州。官軍征討麓川時,每年征取士兵二千名做嚮導,戰事一失利,常常殺他們來冒功,陳泰上奏停罷這一舉動。他又出去按察山西。當時百官的俸祿微薄,由祿米折成的錢鈔又不能馬上得到。陳泰上奏請量加祿米,使百官足以養廉,然後懲治貪污,這樣貪污之風自然消失。這一建議被格去不實行。
正統六年(1442年)夏,陳泰說:“連年發生災異,咎在於廷臣,請敕令御史和給事中糾察彈劾大臣,撤去極不稱職的人,而後各部門各自考核其屬官。”皇上聽從了。於是御史馬謹等人紛紛上書彈劾吏部尚書郭璡等數十人。後來,他又出去按察山東。陳泰素來磨礪自己的品德,喜歡攻擊自己所看不慣的事。他三為巡按,懲治奸吏,除去貪污,非常威嚴。
正統九年(1445年),陳泰破格升為四川按察使,與鎮守官都御史寇深合不來。
正統十二年(1448年)八月,參議陳敏仰承寇深的旨意,彈劾陳泰擅自杖打武職人員,還毆打輿夫致死。將他逮入刑部監獄,判了斬刑。陳泰上奏辯解,大理寺卿俞士悅也把實際情況上報。皇上都不聽。
明景帝監國時,將陳泰赦免,並恢復官職。于謙推薦他守紫荊關。也先入侵時,關門失守,他又被判死罪。明景帝寬宥了他,命他充任事官,跟隨總兵官顧興祖修築關隘自效。
景泰元年(1450年),升他為大理寺右少卿,守備牡羊口。四月,都督同知劉安取代寧遠伯任禮巡迴守備涿州、易州、真定、保定各城,皇上命陳泰以右僉都御史之銜參佐劉安軍務。
景泰三年(1452年),陳泰兼任保定六府巡撫。不久命他督治河道。從儀真到淮安,共疏浚渠道一百八十里,堵塞決口九處,築壩三座,役使民夫六萬人,只用了幾個月就完工了。
景泰七年(1456年),陳泰被調任蘇松巡撫。
天順改元後,停罷巡撫官,陳泰改任廣東副使,因親喪去職。四川盜賊起事,有人說陳泰曾治理該地,有威名,於是恢復他原官,前往巡撫。
天順八年(1464年),陳泰進升右副都御史,總督漕運兼巡撫淮安、揚州等府。他在淮三年,辭職而歸。成化六年(1470年),去世。
歷史評價
張廷玉:素勵操行,好搏擊。
史籍記載
《明史·卷一百五十九·列傳第四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