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5月25日,中共磐安縣委決定,陳新忠同志任中共胡宅鄉委員會書記。
2009年3月26日,中共磐安縣委決定,陳新忠同志任中共雙溪鄉委員會委員、書記,免去其中共胡宅鄉委員會書記、委員職務。
2011年5月12日,中共磐安縣委決定,陳新忠同志兼任中共磐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黨組成員,免去其中共雙溪鄉委員會書記、委員職務。
2012年4月18日,中共磐安縣委決定,陳新忠同志任中共磐安縣委老幹部局辦公會議成員、局長,免去其兼任的中共磐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黨組成員職務。
2012年4月18日,中共磐安縣委決定,陳新忠同志兼任中共磐安縣委組織部部務會議成員、副部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