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1999年8月至2006年12月,在遂寧市公安局刑警支隊工作;
2006年12月至2008年10月,任遂寧市公安局禁毒支隊副支隊長;
2008年10月至2009年12月,歷任遂寧市公安局巡警支隊三大隊副大隊長,二大隊副大隊長;
2009年12月至2016年5月,歷任遂寧市公安局刑偵支隊一大隊大隊長,副支隊長、一大隊大隊長,副支隊長,政委;
2016年5月至2016年6月,任大英縣委委員;
2016年6月,起任大英縣政府副縣長,縣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
人物事件
大英縣政府原副縣長,縣公安局原黨委書記、局長陳小平放高利貸後尋釁滋事、暴力討債,為串通投標團伙、開設賭場團伙充當“保護傘”問題。2014年1月至7月,陳小平擔任遂寧市公安局刑偵支隊副支隊長期間,為獲取高額利息,分別以月息3.5%、4%向唐某某、謝某某放高利貸本金總計1150萬元。後唐某某、謝某某因資金困難,無力向陳小平償還本息,陳小平多次指使社會閒雜人員洪某、龍某等人到唐某某工作單位及住處滋事,對唐某某及家人進行騷擾、恐嚇;將謝某某帶到遂寧市歐洲新城內某公司、德陽某莊園,短期限制謝某某人身自由,分彆強迫唐某某、謝某某寫下不合理欠條等。2013年7月至2017年5月,洪某等人在遂寧地區進行串通投標活動,並逐漸形成犯罪團伙,謀取利益總計5794.46萬元。2013年以來,洪某等人的串通投標行為被遂寧市公安機關發現後,陳小平多次幫忙打探辦理情況、說情打招呼、幫忙找關係處理,利用職務之便,長期為洪某在串通投標活動中提供幫助和保護,陳小平多次以買車、過生、過年、旅遊等名義收受洪某現金、銀行轉賬等52.68萬元。2017年6月至12月,陳小平在明知洪某等人在大英縣開設賭場,不僅不予查處,反而在2017年底公安部即將展開集中整治網路賭博犯罪活動時給洪某等人通風報信,讓其暫停經營,逃避打擊。同時,陳小平多次收受洪某等人以賭場乾股每月“分紅款”的名義所送現金總計522萬元。經查,陳小平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18年3月,陳小平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涉嫌違法犯罪問題及涉案款物已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