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丕士

1911年隨母親到倫敦學習,1922年畢業於倫敦中等法學院,考取律師資格。 1926年返回中國,曾參加武漢收回英租界的鬥爭,任國民政府外交部秘書。 1935年回國,致力於建立統一戰線工作。

個人簡介

陳丕士(1901-1989) , 香港大律師。祖籍廣東中山,生於特立尼達西班牙港。陳友仁之子。

個人經歷

1911年隨母親到倫敦學習,1922年畢業於倫敦中等法學院,考取律師資格。後在特立尼達當律師。1926年返回中國,曾參加武漢收回英租界的鬥爭,任國民政府外交部秘書。1927年奉父命護送鮑羅廷為首的蘇聯顧問團回國,後留居蘇聯。1935年回國,致力於建立統一戰線工作。抗日戰爭爆發後,為宣傳抗戰努力工作,曾出任立法院顧問兼立法院院長孫科的私人秘書,“中國國際法學會”秘書長。1947年任香港高等法院律師,曾為兩航公司駐港人員起義後留在香港的財產據理力爭,為保護國家財產竭盡全力。60年代參與創辦“華人革新會”,先後任該會主席、名譽會長。積極主張祖國統一。是第六、七屆全國政協委員。

個人著作

著有回憶錄《中國召喚我——我參加中國革命的歷程》,1983年由商務印書館出版中譯本稱“中國,那是我祖先出生的地方,我們曾經離開那裡徘徊流浪,但我們還將常常回到它的懷抱”。

逝世日期

1989年2月20日病逝於香港,骨灰安放北京八寶山革命公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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