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根據以上職能調整,澤普縣經濟貿易局的主要職責分述如下:1、監測、分析全縣國民經濟運行態勢,調節國民經濟日常運行;編制並組織實施近期經濟運行調控目標、政策和措施;收集、整理、分析和發布經濟信息;組織解決經濟運行中重大問題並向縣委、政府提出建議。
2、組織擬定全縣產業政策,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指導產業結構調整,提出重點行業、重點產品的調整方案;聯繫工商領域社會中介組織、並指導其改革與調整。
3、對全縣企業執行綜合性經濟法規、政策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指導全縣企業的經濟法規宣傳和企業法制工作。
4、指導和擬定糧食、電力、成品油、定點屠宰、酒類、鹽業的行業規劃,實施行業管理。
5、研究和規劃全縣競爭性行業投資布局,定期公布項目投資引導目錄,指導除國家撥款以外的工商企業投資和商業性銀行貸款的方向,進行項目的登記備案和監督;負責管理技術改造項目,參與研究擬定利用外資有關政策,指導工商企業利用外資(包括外商直接投資項目),制定工業領域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並進行監督。
6、研究和指導全縣流通體制改革,培育、發展和完善市場體系,擬定規範流通秩序和市場規則的法規、政策;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重要商品的供求狀況並組織調控;根據經濟運行情況進行計畫調整並向有關部門備案。
7、負責企業工作,對各種經濟成份的企業實行巨觀管理和指導;研究擬定和負責實施全縣國有企業改革的方針、政策和企業改革方案,推進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論證、審核股份有限公司,參與審核推薦上市公司,研究發展大型企業和企業集團的政策,措施,指導國有企業實施戰略性改組;組織對企業規模類型劃分的實施和認證工作;指導重要行業和規模以上企業的扭虧增盈和減輕企業負擔工作;指導各類中小企業的改革與發展及協調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指導經濟管理幹部、工商企業管理人員的培訓和企業智力引進工作。
8、研究擬定全縣技術進步的方針、政策,指導技術創新、技術引進、新產品開發及組織實施名牌戰略;指導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
9、負責對外經濟技術協作和招商引資工作。
10、研究擬定有關發展鄉鎮企業的政策措施、發展戰略、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全縣鄉鎮企業調整產業、產品結構和企業布局,引導鄉鎮企業經濟技術合作和外向型經濟發展;會同有關部門協調並監督有關扶持鄉鎮企業資金的使用;指導全縣鄉鎮企業改革,總結推廣鄉鎮企業發展與改革的經驗;指導全縣鄉鎮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的發展工作。
11、研究和指導全縣經濟體制改革工作,推進並跟蹤調查改革方案的執行情況,及時提出對策建議;參與研究和論證全縣城市和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總體改革方案及其配套政策;組織研究推動全縣非公有制經濟改革與發展的政策措施,跟蹤調查執行情況,及時提出對策建議。
12、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主要職責,按照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澤普縣經濟貿易局(鄉鎮企業管理局)內設3個辦公室:l、行政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機關文秘、政務信息、督查、檔案、機要、信訪、保密等工作;負責會議及安全保衛工作;負責機關的綜合協調、督促、檢查工作;負責起草局內重要綜合材料和領導的講話;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2、對外經濟技術協作辦公室。
負責國內外資金、項目、技術、設備、人才等引進工作;協助領導做好外引內聯、項目洽談、招商引資和對口支援項目的銜接落實與跟蹤服務;定期編報所引進項目的落實、資金到位、工作進展、生產經營及經濟和社會效益情況;協助局領導做好一年一度的烏洽會和其它重要的洽談會、展銷會和博覽會參會的籌備工作。
3、 鄉鎮企業辦公室
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和地區有關發展鄉鎮企業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研究擬定有關發展鄉鎮企業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全縣鄉鎮企業調整產業、產品結構和企業布局;引導鄉鎮企業經濟技術合作和外向型經濟發展;組織協調鄉鎮企業組建企業集團、工貿小區建設與小城鎮建設聯動發展等有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協調並監督有關扶持鄉鎮企業資金的使用;組織指導全區鄉鎮企業科技進步和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的引進工作;培育農村產業化龍頭企業和農民專業協會工作;指導非公有制經濟的發展;總結推廣鄉鎮企業發展與改革的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