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央、省委關於統一戰線的方針、政策;調查研究統一戰線工作情況,並及時向市委反映,提出開展統戰工作的意見和建議。檢查統戰政策執行情況,協調全市統一戰線各方面的關係。
(二)負責聯繫各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代表人士,積極反映他們的意見和建議;貫徹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和對民主黨派的方針、政策,落實中央、省委和市委關於發揮民主黨派參政議政和民主監督作用的工作,為市委民主協商做好聯繫服務工作;支持和幫助各民主黨派加強自身建設,選拔、培養新一代代表人士,協助有關部門幫助民主黨派改善工作條件。
(三)負責調查研究、協調檢查有關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方針、政策的貫徹落實情況;聯繫少數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協同有關部門做好宗教界代表人士的培養工作和愛國宗教團體的自身建設;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幹部的培養和舉薦工作。
(四)負責黨外人士的政治安排。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培養、選拔、推薦、安排黨外人士擔任政府及政府有關部門和司法機關領導職務的工作;做好黨外後備幹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隊伍的建設工作;協助民主黨派、市工商聯、市台聯、市僑聯做好乾部管理工作;協助有關部門管理縣、區級黨委統戰部長。
(五)負責開展以祖國統一為重點的海外統戰工作;聯繫香港、澳門、台灣和海外工商社團代表人士及我市出國留學人員。
(六)調查研究並反映我市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情況,提出政策性建議,團結、幫助、引導、教育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積極開展思想政治工作。
(七)調查研究黨外知識分子的情況,反映意見、協調關係,提出政策性建議;聯繫並培養黨外知識分子代表人士;定期分析黨外知識分子的思想態勢,協調解決有關問題,參與評選黨外優秀專家、享受政府津貼專家和制定知識分子政策工作。
(八)開展海內外統一戰線宣傳工作。
(九)負責我市對台工作。
(十)指導各縣、區黨委統戰工作,負責統戰幹部的培訓工作;統一協調政府各有關部門的統戰工作;受市委委託,領導市工商聯黨組,指導市工商聯工作;指導市社會主義學院工作,聯繫黃埔同學會工作。
(十一)承辦市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按照有關檔案,中共開封市委統一戰線工作部內設7個職能科室,另設中共開封市委直屬機關委員會(機關黨委)。
內設機構及其職責如下:
(一)辦公室
1、負責部內外的聯繫與綜合協調工作,保證機關業務和行政工作的正常運轉;2、負責秘書事務;3、負責收集上報統一戰線信息;4、承擔會務、信訪、文電、檔案、機要、保密和督查工作;5、負責部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內部審計、保衛、機關後勤和接待等行政事務工作;6、聯繫縣、區委統戰部。
(二)宣傳政研室
1、負責統一戰線政策的綜合性研究;2、協調、組織統戰部門和統一戰線成員單位的調研活動;3、負責整理下發統一戰線信息;4、承擔統戰工作重要檔案和文字材料的起草;5、組織指導全市統戰宣傳工作;6、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海外統戰宣傳工作;7、管理維護 “根在中原”開封站網站;8、負責統一戰線工作網路輿情信息匯總及權威訊息發布。
(三)黨派工作科
1、負責聯繫各民主黨派市委及民主黨派中有代表性的人物和工作骨幹,反映意見和建議;2、對堅持、完善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及民主黨派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進行調研並提出意見;3、貫徹執行黨對民主黨派的方針、政策;4、協調有關部門落實民主黨派政治協商、參政議政、民主監督的各項措施;5、協調有關部門組織特約人員開展工作;6、協助民主黨派加強自身建設和後備隊伍建設;7、負責聯繫中華職業教育社。
(四)民族宗教科
1、宣傳貫徹黨的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針、政策,協調民族、宗教工作;2、對民族、宗教工作進行調研並提出政策性建議;3、聯繫少數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士,協同有關部門加強對宗教界人士的培養和愛國宗教團體的自身建設;4、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幹部的培養和舉薦工作;5、協調和配合有關部門處理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重大問題;6、聯繫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工作。
(五)經濟聯絡科
1、負責聯繫香港、澳門、海外有關社團及其代表人士和出國留學人員;2、聯繫、指導、協調各民主黨派、工商聯及統戰系統和其他有關團體的海外統戰工作;3、負責海外聯誼會日常工作;4、負責非公有制經濟領域統戰方針政策的調研並提出政策性建議;5、聯繫市工商聯和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做好團結、幫助、教育、引導工作;6、引導非公有制經濟人士開展光彩事業。
(六)幹部科
1、負責黨外人士的政治安排和擔任政府及其職能部門和司法機關領導職務的培養、考察、推薦工作;2、負責黨外後備幹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隊伍建設;3、負責黨外幹部和統戰幹部的培訓,聯繫社會主義學院的工作;4、協助各民主黨派市委、市工商聯進行幹部管理,負責部機關、台辦、僑聯、台聯及統一戰線成員單位的人事和機構編制工作;5、協助有關部門管理縣、區級黨委統戰部部長;6、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台辦、僑聯、台聯、工商聯等部門的市委管理幹部的推薦考察工作;7、負責部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8、收集管理黨外人士的檔案資料。
(七)黨外知識分子工作科
1、貫徹執行黨對無黨派人士、黨外知識分子工作的方針、政策;2、負責聯繫無黨派人士、黨外知識分子代表人士,反映意見和建議;3、對無黨派人士工作進行調研並提出建議;4、調查了解黨外知識分子的情況,提出有關制定黨外知識分子政策的意見和建議,並督促檢查和落實情況;5、聯繫新社會階層及歸國留學人員中黨外知識分子代表人士;6、負責科教文衛組織和國有大中型企業中黨外知識分子的統戰工作;7、負責黨外知識分子聯誼會的日常工作。
(八)機關黨委
1、負責機關和統戰系統單位黨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和紀律檢查工作;2、領導機關工、青、婦等工作;3、負責機關精神文明建設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