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宣傳、貫徹鹽業法規、規章,並對其施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二)制止和糾正涉鹽違法行為,依法對違反鹽業法規、規章的單位或個人進行處罰,或向有關部門提出處罰意見,構成犯罪的,依法提請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三)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受理鹽業行政複議;
(四)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受理鹽業行政許可;
(五)受理對鹽業違法行為的舉報;
(六)受理鹽業行政糾紛;
(七)辦理鹽業行政訴訟案件的應訴事項。
機構設定:
辦公室、鹽政科、財務科、業務科、鹽政稽查隊等。
領導介紹:
熊華:縣鹽務管理局局長、鹽業公司經理,主持鹽務管理局全面工作,負責召集黨組辦公會議,負責黨風廉政建設。分管財務、業務工作,協調外部部門關係。
附註:長陽縣鹽業公司是全縣唯一食鹽專營主體,負責轄區食用碘鹽、多品種鹽、小工業用鹽、農牧漁業用鹽及其他用鹽的供應工作,為湖北鹽業集團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下屬企業。與縣鹽務管理局一套班子、兩塊牌子、職能分設、合署辦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