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原則
1、基金收益分配採用現金方式或紅利再投資方式。場外基金份額持有人可自行選擇收益分配方式;基金份額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選擇的,默認的分紅方式為現金紅利;場內基金份額的分紅方式為現金紅利;2、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3、基金當期收益先彌補前期虧損後,方可進行當期收益分配;4、基金收益分配後每份基金份額的淨值不能低於面值;5、如果基金當期出現虧損,則不進行收益分配;6、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多4次;7、全年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於年度基金已實現淨收益的50%。基金契約生效不滿三個月,收益可不分配;8、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投資範圍
本基金投資範圍包括國內依法發行上市的股票、國債、金融債、企業債、回購、央行票據、可轉換債券,權證以及國家證券監管機構允許基金投資的其它金融工具。其中,股票投資占基金資產的比例範圍為30%-95%;權證投資占基金資產淨值的比例範圍為0-3%;債券投資占基金資產的比例範圍為0-65%;現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占基金資產淨值的比例在5%以上。本基金將不低於80%的股票資產投資於具有較大成長潛力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後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式後,可以將其納入投資範圍。
投資策略
1、資產配置策略本基金為混合型基金,根據對巨觀經濟、行業狀況、公司成長性及資本市場的判斷,綜合評價各類資產的風險收益水平,對各類資產採取適度靈活的資產配置。2、股票配置策略本基金為主動管理的混合型基金,投資策略上偏重選股能力的發揮。我們認為,中國未來20年仍然是全球成長速度最快的經濟體,因此上市公司中將出現一批伴隨著中國經濟發展而不斷高成長的公司。本基金重視選股能力的發揮,通過定性和定量地分析、判斷,找到這些公司並長期投資,分享中國經濟的成長。3、債券配置策略本基金為主動管理的混合型基金,債券投資收益是基金投資收益的來源之一,債券組合的構建與調整依據下列標準進行:(1)類似信用等級和期限的債券中選擇到期收益率較高的債券;(2)類似信用等級、久期及到期收益率水平的債券中選擇凸性較大的債券;(3)流動性較高的債券;(4)可獲得較好當期收益的債券;(5)其他價值被低估、有增值潛力的債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