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清真寺

長沙清真寺

長沙清真寺位於長沙市西區三興街115號。省、市伊斯蘭教協會設此。康熙五十年(1711)來自晉、豫、陝等地的穆斯林商人集資興建,稱客寺。

歷史沿革

初建

長沙清真寺 長沙清真寺

長沙清真寺於康熙五十年(1711)來自晉、豫、陝等地的穆斯林商人集資興建,稱客寺。

修繕重建

民國7年(1918)南京旅湘的穆斯林客商集資建鏡陵義學於客寺南側。原寺規模較大,占地面積1800平方米,由大殿、水房、南北講堂、殯儀室、教長房等組成,為中國傳統廟堂式建築。但這些建築均毀於1938年長沙大火。

長沙清真寺為1938年大火後重修,長沙市穆斯林禮拜及三大節日等教事活動都在這裡進行。"文化大革命"中,寺內所存歷代阿訇抄寫的《古蘭經》等被焚,僅存明正德年間瓷香爐一個,上燔阿拉伯文。

1985年,人民政府先後撥款85萬元,擇白沙古井之上方興建清真古寺,建築面積1500平方米,為大圓頂阿拉伯式建築。

規模建制

長沙清真寺占地1400平方米,由禮拜堂及幾間附設用房組成,建築面積1500平方米。

建築特點

長沙清真寺為一般居民式建築,大圓頂阿拉伯式建築。

對外交流

長沙清真寺恢復教事活動後,曾先後接待了巴基斯坦、尚比亞、辛巴威、香港等國家和地區的穆斯林友人多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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