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科技發展戰略、方針、政策和法規,研究分析科技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組織制定區科技發展戰略、方針和政策。2、組織制定全區科技發展遠景規劃、五年計畫和年度計畫,合理分配科技經費,協同有關部門為全區科技發展特別是重點項目籌措資金。
3、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和組織全區科技體制改革工作。
4、負責全區新產品、科技攻關、科技成果推廣等科技計畫的制定和實施。
5、系統管理全區科技成果技術市場和專利的實施;系統管理重點科技成果推廣、科技成果獎勵以及涉及科技成果的智慧財產權協調和技術契約仲裁工作。
6、系統管理全區軟科學研究、科技信息和科學普及工作,指導科技第三產業的發展,負責科技宣傳、科技新聞發布、科技保密、科技檔案、科技統計和科技管理幹部的培訓工作。
7、負責民營科技開發研究機構的審批及民營科技企業和廠辦科研機構的管理;協同有關部門組織技術引進、消化、吸收和創新工作。
8、負責全區信息產業有關工作。
9、負責地震巨觀監測,宣傳普及防震減災知識。
10、為企業提供投資融資和擔保貸款等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