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江黃絲帶網路志願者

黃絲帶網路志願者的職責:

黃絲帶網路志願者,是專注於救助社會弱勢群體,協助政府的各項社會保障工作的實施和完善,促進社會公益事業的健康全面發展的民間公益組織。

黃絲帶網路志願者背後的故事:

2009年4月11日,中央電視台焦點訪談節目以《小城大愛》為主題講述了這樣一個感人的故事:
2003年,20歲的陳靜和來自南通的丁玉蘭一起考進了江蘇大學計算機系,成為同班同學。雖然沒有住在同一個宿舍,但兩位長相秀美、性格開朗的女孩很快成了好朋友,學習、生活中幾乎形影不離。陳靜是一個活潑開朗、特別有愛心的女孩,是同學們公認的“開心果”。 然而,開心的大學生活沒能一直延續。2005年3月6日,丁玉蘭早晨起來就覺得暈頭轉向,四肢乏力。同學們把她送到鎮江市第一人民醫院,檢查的結果讓她的老師、同學們都驚呆了:丁玉蘭被確診為急性粒細胞性白血病。突如其來的變故如晴天霹靂,讓丁玉蘭無法接受。她的病也一下子壓垮了本不富裕的家庭。那時候,她的父母都已下崗,全家人靠父親丁榮華打工維持生活。 陳靜與丁玉蘭同樣揪心,忍不住哭了3節課。深知丁家經濟狀況的她決定,為好友募捐,幫助好友渡過難關。 陳靜聯絡了班裡的其他同學,每個周末都抱起募捐箱,到鎮江鬧市、火車站為丁玉蘭募捐。她還在鎮江的幾家保險公司間反覆奔波,她的善良和耐心感動了保險公司,平安保險鎮江分公司為丁玉蘭捐款10萬元。

經過前前後後的努力,陳靜和江蘇大學師生們共為丁玉蘭籌集了20多萬元醫療費,暫時緩解了丁家的經濟壓力。陳靜一直和在家中治病的丁玉蘭保持著聯繫,努力安慰病中的好友。她告訴丁玉蘭:“如果生命只剩下最後一格電力,我願意做你的充電器。”
然而,同樣的不幸竟也降臨在陳靜的身上。2006年3月底,陳靜到醫院檢查時,得知自己患上了和丁玉蘭一樣的白血病。 殘酷的現實,也同樣擊垮了陳靜的家庭。陳靜的家在江蘇省鹽城市,父母都是農民,陳靜的父親陳躍亮平時在工地上打零工貼補家用。善良的陳靜在得知自己的病情後,甚至想到了放棄治療。 由於擔心影響丁玉蘭的情緒,陳靜沒把自己也得病的訊息告訴病中的丁玉蘭,丁玉蘭仍然把陳靜當作最知心的朋友、最堅強的依靠。一天夜裡,病痛中的丁玉蘭無法入睡,給陳靜發了條簡訊,央求陳靜給她發點好玩的笑話過來。陳靜立刻就發了兩條給她。 暑假到了,病中的丁玉蘭不見陳靜來看自己,不解地向同學詢問,才知道陳靜也得了與自己同樣的病。丁玉蘭哭了,在日記里,她這樣寫道:“真正的朋友,不一定在你笑時要陪你笑,但一定會在你傷心、遇到困難時,給予你最大的安慰,陳靜便是如此。” 當時,經過化療的丁玉蘭病情已有緩解,處於穩定期,她把自己吃的藥給陳靜郵寄過來,同時開始設法為陳靜籌集醫藥費。親如姐妹的好友,共同與病魔頑強抗爭著。 兩位善良女孩的故事,引起了南通、鹽城、鎮江三地媒體、市民的極大關注。 在南通,南通熱線論壇的網友們發起了為兩位白血病女孩募捐的活動。論壇的“版主”戴榮榮和一些網友到丁玉蘭、陳靜家中看望她們,被她們的堅強、樂觀所感染。網友們決定,辦一場慈善義演來幫助兩個女孩籌集捐款。他們與南通電視台聯繫,在南通濠河邊舉辦名為“夢在心裡,愛在手裡”的慈善義演晚會。
讓人心痛的是,2006年10月28日,丁玉蘭帶著眾多好心人的祝福,離開了人世。網友們決定,義演照樣舉行。11月11日,眾多原本素不相識的網友,為了告慰已逝的丁玉蘭,為了依然生存的陳靜,傾情演出。晚會吸引了眾多的南通市民,濠河邊靜靜搖曳的燭光溫暖了寒冷的冬夜。
丁玉蘭去世後,她的父母決定,將未用完的10多萬元社會各界的捐款,絕大部分轉捐給陳靜,儘管這時他們還欠著10多萬元外債。丁榮華專門到鹽城看望陳靜。同樣的命運,同樣善良的愛心,使兩個家庭有了剪不斷的親情。
“陳靜曾經用行動寫下愛的真諦,今天我們要用黃絲帶告訴她:真愛無價!” 獲悉傾心救助同學的陳靜也患了白血病,
鎮江8家網站發起了“滿城盡飄黃絲帶”活動:計程車司機捐出一次起步價款7元錢,私家車主捐出5至10元,志願者還在車子後視鏡繫上一條象徵愛心的黃絲帶。
2007年元旦,50多位佩戴胸牌的青年志願者分別在商業城和大潤發超市門口設立了捐款箱,當天就收到捐款1.08萬元,共發給市民愛心捐款標誌1700多枚。
1月14日,志願者組織了一場徒步募捐活動。從市區主幹道步行前往江蘇大學四個校區,途中市民放進捐款箱的現金達15885元。不少市民從廣播中聽到訊息,特意從家裡出來追趕隊伍,獻上自己的一份心意;
1月21日,在商業城入口處,戚熙娟、葛永德、熊毅雯等12位曾為白血病患者成功捐獻造血幹細胞的志願者現身說法。不少社會團體也加入到愛心隊伍中,有的號召員工捐款,有的舉行義賣活動。市委書記、市長也悄悄捐了款;
1月28日下午,市民自發組織的募捐義演在城市廣場舉行,數十棵大大小小的樹木全被志願者繫上了黃絲帶。一個月時間,鎮江各界捐款達60多萬。
1月31日下午,陳靜飛往北京,前往解放軍第三〇七醫院接受骨髓移植手術。
“陳靜給了我們一份感動,我們要給陳靜一個支點”。在南京祿口機場候機大廳,師生代表和志願者們與飛往北京的陳靜相約:“陳靜,我們等著你!”
經過多次化療後,陳靜的病情目前已得到控制。不久前,鹽城市第一人民醫院已經找到了和陳靜相匹配的骨髓。2月10日,陳靜將與骨髓捐獻志願者配型,準備在合適的時機進行骨髓移植手術。
2008年11月29日,被人們譽為愛心天使的江蘇大學學生陳靜在鹽城市第一人民醫院靜靜的走了。

黃絲帶網路志願者的創立:

陳靜走了,但她給這座城市留下了寶貴的遺產,從那時候起,各類愛心團體如雨後春筍般出現,而“黃絲帶網路志願者”更是陳靜大愛精神的寄託,她在以後的日子裡,繼續將大愛精神發揚光大,不斷的將鎮江的愛心公益事業推向新的高潮,2010年3月,隨著第一屆黃絲帶網路志願者大會的召開,掀開了這個團體發展的新的一頁,她將朝著更高更好的目標前進,最大程度的詮釋“大愛精神”
黃絲帶網路志願者第一屆委員表:
阿呸:副主任委員
分管物資募集部、信息宣傳部、社會活動部
玉沁:副主任委員
分管物資管理部、會員管理部、社會活動部
物資募集部:醜 乞 丐
物資管理部:開心媽媽
社會活動部:大漠孤煙
信息宣傳部:儀 人
會員管理部:三 水

黃絲帶網路志願者章程:

第一章
第一條 團體全稱:鎮江黃絲帶網路志願者(下稱:本團體)
第二條 團體隸屬:中國·鎮江市紅十字會
第三條 團體宗旨:發揚人道主義精神,遵循“奉獻、友愛、互助、進步”志願準則,弘揚先進社會文化和道德理念,集聚社會各界力量,幫扶弱勢群體,關注城市發展,促進社會和諧,共鑄美好生活。
第四條 團體延承:本團體源自鎮江愛心網友發起的對愛心天使陳靜救助的“滿城盡飄黃絲帶”活動,在鑄造“大愛鎮江”系列活動中成長,由鎮江市志願者協會授旗,設立於中國鎮江市紅十字會,由社會各界熱心人士以自願、平等的方式參與,為社會公益事業提供服務和幫助的獨立的、民間的、非政治性的、非宗教性的自發性、非營利性社會愛心團體。
第二章組織原則
第五條 本團體以愛心、公益為紐帶,恪守自願參與,彼此間平等協作,實行民主管理組織原則,遵守法律法規,遵循社會道德風尚,依照本章程開展活動。
第六條 本團體會員不得以團體名義從事非公益性營利性活動,不得以團體名義從事個人活動。一切團體活動必須經過委員會審核批准,並接受鎮江市紅十字志願者工作委員會(下文簡稱志工委)監督指導。
第七條 本團體會員必須維護團體榮譽,尊重其他會員正當權益,會員有權拒絕並糾正違背法律法規、社會公德及損害社會和個人正當權益的一切舉動。
第八條 團體經費
1、經費來源:政府獎勵及資助,企業、個人捐助,籌資活動及其他合法收入;
2、經費使用:符合本章程的愛心志願活動及社會公益資助,維持本團體正常工作的運轉;
3、經費管理:堅持專款專用,收支分開,專人專賬管理,接受社會公開監督。
第三章組織結構和職能
第九條 本團體的最高權力機構為黃絲帶網路志願者代表大會。
志願者代表大會每年召開一次,必要時可召開臨時代表大會。
代表大會下設日常管理和執行機構——黃絲帶網路志願者委員會。委員會設七名委員,由會員代表大會在會員中選舉產生。經委員會選舉確定正、副主任委員各一名。
團體可聘請或設立榮譽會員和顧問委員,榮譽會員對象為對本團體建設做出過突出貢獻的非在編註冊會員,顧問委員對象為志願者管理相關政府職能部門人員以及其他友好社會愛心群體人員。
第十條 本團體委員會委員每屆任期一年,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延期最長不超過一年。任期內委員退出須及時增補委員,由委員會提名增補委員名單,差額表決通過,並對會員公示,並同時報志工委備案。
第十一條 代表大會工作職責:
代表大會的會議代表由會員選舉、推薦、自薦並經大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審核產生,實到代表人數應達到代表人數的三分之二以上方可開會。
1、擬定或修改章程;
2、選舉和罷免委員會委員,授予榮譽會員稱號及聘請顧問委員;
3、審議委員會年度工作報告,審議和通過全年工作計畫和目標,審計監督財務收支報告;
4、決定本團體組織的設立、終止和清算工作;
5、決定本團體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二條 委員會工作職責:
委員會成員由代表大會選舉產生,委員實到人數應達5人或以上方可開會。
1、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執行會員代表大會決議,代表團體開展工作;
2、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年度工作和財務狀況;
3、審核新會員,承擔會員表彰、處罰及退出等會員管理工作及團體檔案管理工作;
4、設立下屬日常管理部門和分支機構,擬定內部管理細則;
5、負責召開月度例會,商議活動計畫,並負責組織、協調、實施;
6、負責與其他團體、政府部門溝通、協調、聯繫工作以及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三條 主任委員工作職責:
1、貫徹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主持委員會工作,尊重並執行委員會決議;
2、統籌擬定團體年度工作計畫,牽頭制定各項活動方案以及協調實施;
3、處理團體日常重要事務,規範團體管理和建設,協調、督導各分工委員工作;
4、代表本團體加強對外聯繫和交往,塑造良好團體形象,擴大社會影響。
5、配合委員會做好其他工作。
第十四條 副主任委員工作職責:
1、接受並執行主任委員分派的工作;
2、主任委員因故不在位期間,經委員會或主任授權,代行主任職責;
3、委員會研究確定的其他工作。
第十五條 委員會下設部門及職責:
1、社會活動部:負責擬定本團體各項活動計畫,經代表大會或委員會決定後負責組織實施。
2、會員管理部:負責會員發展、管理、培訓及本團體檔案管理工作。
3、信息宣傳部:負責本團體對外宣傳及活動策劃、推介、提升,增強社會效應,及時做好活動報導和總結工作。
4、物資籌集部:負責本團體社會物資募集、臨時保管工作。
5、物資管理部:負責本團體募集社會物資建帳管理,負責專項愛心資金管理,負責團體自有物資管理,及時、準確公告物資賬目,做好年度財務報告。
第四章 會員管理
第十六條 本團體會員必須彼此真誠相待,相互信任支持,不分身份地位和社會背景,人人平等。
第十七條 凡承認本團體章程,支持並積極參與本團體活動,自願接受團體管理,可由推薦人引薦或自願提出申請,經委員會審核通過成為本團體註冊會員。
第十八條 會員註冊入會程式:
1、經推薦人引薦或自薦,提交入會申請書和相關身份證明材料;
2、經委員會審核通過,並公告一周無異議後,成為本團體註冊會員;
3、頒發會員服務證。
第十九條 會員權利:
1、享有本團體章程規定的參與團體管理的權益,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2、享有本團體提供的相關志願服務培訓的權益;
3、享有優先獲得參與本團體提供的公益服務和社會活動的機會;
4、優先享有會員互助權益;
5、享有對本團體建設管理及志願服務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的權利;
6、享有向本團體推薦會員的權利
7、享有主動註銷本人會員身份的權利。
第二十條 會員義務: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行本團體章程和相關管理規定,執行本團體決議,積極完成本團體交辦的工作,自覺宣傳本團體志願服務宗旨和理念,主動維護本團體權益和形象,履行志願服務承諾;
2、自覺維護國家、人民利益,尊重並維護服務對象的合法權益;
3、每名會員每年參加本團體志願服務不得少於4次,並主動申報登記,作為會員評優考核的依據;
4、自覺抵制任何以本團體名義或會員身份從事違背本章程及其他違背社會公德的活動和行為,社會活動中要自覺遵守本團體行為規範,並主動佩帶服務證等本團體標誌;
5、主動對團體內其他需要幫助的會員給予力所能及的幫助;
6、主動接受本團體提供的相關志願服務培訓;
7、主動向本團體提供有價值信息及合理建議,心繫本團體發展。
第二十一條 會員表彰:
將對本團體發展做出突出貢獻及年度表現優秀的會員給予表彰獎勵。突出貢獻會員由委員會提名審核並提交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後授予。委員會根據當年度註冊會員總數,按一定比例確定年度優秀會員人數。年度優秀會員評選可參照以下事項:
1、按參與本團體的公益活動次數或工作時的量化考核標準;
2、對團體建設的貢獻及對本團體產生積極影響的事項;
3、其他產生積極社會影響的相關事項。
第二十二條 處罰措施:
1、會員不履行義務,損害本團體信譽和利益,視情節輕重,經委員會審定分別給予內部批評、通告批評、開除會員資格等處置;
2、如有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受司法、行政機關處罰者,視自動退出本團體,團體同時作註銷及內部通報處置。
第二十三條 會員退會:
1、連續半年無故不參與團體活動的委員視為自動退出委員會;連續一年內不履行義務、不參與任何本團體有關活動的會員,視為自動退會;
2、會員主動退會應書面通知委員會,並說明退會緣由;
3、退會會員、委員,本團體停止其會籍及一切權益,會員應主動交回會員服務證,委員應主動交接相應分管的事務;
4、會員如對本團體懲戒決定不服,可向本團體委員會提出申訴,委員會應於一周內對會員的申訴做出書面答覆。
第五章章程的修改程式
第二十四條 對本團體章程的任何修改,須經委員會半數以上成員表決通過,方可修改。
第二十五條 對本團體章程進行不違背章程本意的局部修改,須經委員會三分之二以上成員表決通過,並報代表大會備案後方可生效;對本團體章程進行重大修改,須經代表大會三分之二代表表決通過,並報志工委備案後方可生效。
第六章 終止程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二十六條 本團體完成宗旨、自行解散、因分立或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的,由委員會提出團體終止提議,經代表大會形成終止決議;因不可抗力等因素無法召集會員而不能召開代表大會時,委員會代行代表大會的權力。
第二十七條 本團體終止決議必須經全體會員60%以上書面表決通過。
第二十八條 本團體終止前,須在相關部門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算財產,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二十九條 本團體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三十條 本團體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全部用於慈善事業。
第七章
第三十一條 本團體網路平台:名城鎮江網“大愛鎮江”版和黃絲帶志願者QQ群。
第三十二條 本章程自會員代表大會通過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三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團體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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