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金鐘,西南財經大學法學院教授。先後就讀於四川師範大學中文系、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院、四川大學法學院,獲得文學學士、法學碩士、法學博士學位,現任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二級高級法官, 全國審判業務專家,中國法學會比較法學研究會理事。獨著2部,合著14部,在核心期刊及其他專業刊物上發表學術論文38篇。
任免信息
2016年11月30日,四川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免去:金鐘的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金鐘,男,1958年生,四川眉山人,西南財經大學法學院教授,二級高級法官。 研究方向:刑事訴訟法、證據學。
金鐘,西南財經大學法學院教授。先後就讀於四川師範大學中文系、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院、四川大學法學院,獲得文學學士、法學碩士、法學博士學位,現任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二級高級法官, 全國審判業務專家,中國法學會比較法學研究會理事。獨著2部,合著14部,在核心期刊及其他專業刊物上發表學術論文38篇。
2016年11月30日,四川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免去:金鐘的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