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土地開發整理工作促進城鄉統籌發展的意見

檔案發布

渝辦發〔2008〕227號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

2004年以來,我市土地開發整理工作為確保耕地占補平衡和總量動態平衡,促進農業發展和農民增收,改善農村生產生活條件和生態環境等發揮了積極作用。但是,人均耕地少、耕地質量差、生態環境脆弱、農業基礎設施落後等問題仍未得到根本解決。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切實加強農業基礎建設進一步促進農業發展農民增收的若干意見》(中發〔2008〕1號)精神,經市政府同意,現就加強我市土地開發整理工作、促進城鄉統籌發展提出如下意見:

檔案內容

一、深化思想認識,增強做好土地開發整理工作的責任感

土地開發整理是貫徹土地基本國策和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重要工作,是提升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和維護國家糧食安全的重要措施,是推進城鄉統籌發展和新農村建設的重要手段,是促進農業發展和農民增收的重要途徑,是改善農村生態環境和最佳化國土空間開發格局的重要內容。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必須從深入貫徹落實胡錦濤總書記“314”總體部署的高度,充分認識土地開發整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實增強做好土地開發整理工作的緊迫感和責任感。要加大宣傳力度,強化政策導向,調動和激發廣大幹部民眾支持參與土地開發整理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要認真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市委、市政府關於促進農業發展增加農民收入的工作部署,緊緊圍繞農村“生產、生活、生態”的工作重點,發揮土地開發整理工作在統籌協調解決農業、農村和農民問題中的重要作用。

二、不斷開拓創新,切實把握土地開發整理工作重點

認真落實耕地保護目標責任制,努力增加耕地面積,提高耕地質量,確保耕地占補平衡和總量動態平衡。要按照統籌城鄉發展和新農村建設規劃,實施田、水、路、林、村綜合整治,最佳化和調整土地結構布局,合理配置土地資源。以土地開發整理項目為平台,整合各類資金和力量,開展國土整治試點。進一步加大農村廢棄宅基地、工礦用地等低效閒置集體建設用地開發整理力度,提升土地綜合利用效益和集約化利用水平,為用好用活建設用地指標置換、流轉等政策創造條件。

結合新農村建設和現代農業發展,加強農村和農業基礎設施建設。繼續推進基本農田整理、市域內異地占補平衡項目和土地開發整理重大工程建設,促進區域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和土地資源科學合理利用。要與農業產業發展規劃緊密結合,突出促進農業發展、農民增收的重點。土地開發整理項目和資金要向渝東南少數民族地區和渝東北經濟欠發達地區、糧食主產區、三峽庫區移民安置區、重大農業產業化基地和基本農田保護示範區傾斜,集中建成一批高產優質基本農田和現代農業果蔬及花卉、苗木、糧油基地,全面提升我市農業綜合生產能力。

三、規範項目管理,推進土地開發整理工作健康發展

根據土地開發整理規劃、計畫和項目管理要求,完善以項目管理為核心的土地開發整理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職責統一、分工明確的項目管理體系。嚴格執行土地開發整理項目法人、招投標、工程監理、契約、公告和審計制度。強化土地開發整理行業管理,規範專業機構服務行為。規範土地開發整理項目建設,實行土地開發整理新增耕地數量質量按等級折算,切實提高補充耕地的質量。

認真總結推廣移土培肥工程經驗,鼓勵開展建設占用耕地耕作層剝離再利用。土地開發整理後符合基本農田補劃條件的新增耕地,項目竣工驗收的同時應補劃為基本農田。鼓勵土地整理和復墾,限制土地開發,禁止在地面平均坡度25度以上的區域、自然保護區、地災易發區、退耕還林區、城鎮規劃區和重大工程規劃建設區實施土地開發整理。加強土地開發整理項目工程管護和耕地後期利用,提高土地開發整理項目的綜合效益。按照“誰使用、誰管護”的原則,落實土地開發整理項目管護措施。在堅持農村基本經營制度、土地用途不變和依法、自願、有償的前提下,鼓勵採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等方式流轉開發整理後的土地,實行規模化經營。

四、管好用好資金,充分發揮土地開發整理工作效益

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耕地開墾費、土地復墾費、土地閒置費和土地出讓金用於農業土地開發部分等土地開發整理專項資金應主要用於土地開發整理。嚴格耕地開墾費收繳程式,符合減免政策的項目,嚴格實行“收支”兩條線。嚴格土地開發整理資金管理,任何單位、個人不得截留、挪用或擠占土地開發整理項目資金。完善土地開發整理補充耕地和補劃基本農田的市級統籌機制。積極探索建立土地開發整理資金使用管理新機制,適當擴大土地開發整理資金使用範圍,耕地保護工作和農民自願退出復墾後的宅基地、自願放棄整理后土地承包經營權、農村公益事業、公共基礎設施建設等,可從土地整理資金中給予適當補助。發揮土地開發整理專項資金導向作用,農業、交通、水利、教育、文化、衛生等各項涉農資金和社會投資應向土地開發整理項目區集中,合力推進新農村建設和城鄉統籌發展。

五、堅持惠民利民,保障和維護農民民眾的合法權益

土地開發整理全過程要體現農民民眾和農村基層組織的意願,建立自下而上的土地開發整理項目申報制度,開展農民聯戶實施土地開發整理項目試點,充分調動農民實施土地開發整理的積極性。要圍繞促進農業發展、農民增收、農村宜居目標,有針對性地解決農民民眾最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要尊重項目區農民民眾、村社對項目工程的知情權、選擇權和決策權。鼓勵農民民眾參與項目分布零散、技術含量不高、量化難度較大的工程建設施工,工程建設資金直接兌付給農民民眾,促進農民增收和農村剩餘勞動力轉移。鼓勵和動員農民民眾、農村基層組織參與土地開發整理項目監管,確保項目工程建設進度和質量。

六、落實工作責任,紮實推進移土培肥二期工程建設

三峽庫區移土培肥工程是土地開發整理工作的創新實踐,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庫區人民的深切關懷。要加強管理,講求實效,務必把好事辦好。要科學制定實施規劃,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認真落實工作責任,確保工程按期完成。要以點帶面,突出重點,從規劃設計、建設標準、施工組織、部門合作、民眾參與以及後續管護利用等關鍵環節入手,抓好示範點建設。要加強監督,規範管理,提高工程建設質量。正確處理工程建設與生態環境保護的關係,加強對工程不良環境影響的防範。充分發揮和調動項目區農民民眾全程參與工程項目建設、監管的積極性,確保農民民眾尤其是移民民眾從工程項目中得到更多實惠。採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因地制宜加強工程項目後期管護利用,充分發揮工程項目的綜合效益。加強和規範工程項目資金的使用管理,搞好工程項目廉政建設。

七、加強組織領導,形成土地開發整理工作的合力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要把土地開發整理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統籌協調相關部門和項目所在鎮鄉積極主動做好工作,形成分工明確、責任落實、協調聯動、互相配合的良好工作格局。國土部門要認真研究土地開發整理政策,切實做好項目規劃和實施管理等工作;財政部門要切實搞好資金籌措、使用監管、竣工決算等工作;農業部門要做好開發整理土地的質量評價、管護利用和承包經營權流轉等工作;水利、林業、環保、審計、監察等有關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配合做好土地開發整理的相關工作。

要進一步加強土地開發整理項目監管,構建“政府主導、部門配合、農民參與、公眾監督”的立體監管體系。探索建立土地開發整理工作激勵機制,對土地開發整理工作成績突出的區縣(自治縣),在新增建設用地指標和土地開發整理項目、專項資金安排等方面予以傾斜;對工作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獎勵。進一步加強土地開發整理機構和隊伍建設,切實加強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和專業機構、技術服務機構、諮詢專家隊伍建設,配齊配強專業人員,加強業務培訓,提升專業素質。加強廉潔自律教育和管理制度建設,從源頭上預防腐敗,強化服務意識,改進工作作風,提高業務水平。

二○○八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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