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傷是指在職職工傷害事故中,造成職工肢體傷殘、或視覺、聽覺等器官受到嚴重損傷,引起人體長期存在功能障礙,或勞動能力有重大損失的傷害,損失工作日大於或等於105天。
重傷根據傷害程度不同,又可以分為 極重傷害、嚴重傷害和較重傷害。
極重傷害是指損失工作日達6000天,勞動能力完全喪失,需要特殊醫療及完全或大部分護理依賴才能維持生命的傷害,如高位截癱,雙手腕部或雙腳膝關節以上截肢等。
嚴重傷害是指損失工作日大於或等於2400天,小於6000天,人體器官傷殘或畸形,有重度以上功能障礙,大部分永久喪失勞動能力或生活需要護理的傷害,如一隻胳膊或一條腿截肢等。
較重傷害是指損失工作日等於或大於105天,小於2400天,人體器官有部分傷殘,有中度或局部功能障礙,或有危及生命及需要大手術的傷害。
重傷事故是指一次事故有重傷(包括伴有輕傷),無死亡的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