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煙花鞭炮管理局

(一)制定全市花炮產業集群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及年度發展計畫,並組織實施。 (十)負責組建花炮商會和產業集團,加強產業的行業自律;協助有關部門制定花炮產品價格目錄。 (十一)負責全市花炮產業的人才引進、人才培訓及企業家的培養。

一、主要職能

(一)制定全市花炮產業集群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及年度發展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貫徹落實國家相關產業發展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全市花炮產業發展的有關配套措施和行業管理的有關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產業布局及指導煙花爆竹新、擴、改建企業的立項申報和備案。
(四)考察擬定重點扶持項目和重點企業;負責落實各項扶持獎勵政策;負責產業發展基金的投向、使用和管理;負責產業融資體系建設。
(五)負責組織花炮產業的科技開發和科技成果的推廣及新產品的評審;協助相關部門制定企業產品標準;協助相關部門做好企業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和榮譽稱號的評定工作;負責組織花炮行業新工藝、新機械、新產品、新包裝的開發、鑑定、評選、推介和獎勵工作。
(六)負責全市花炮產業的市場開發,組織企業參加各省市定點訂貨會和國際博覽會;收集花炮產業的各類信息,為企業提供國內外產業發展的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及市場需求信息諮詢。
(七)負責全市花炮產業的環境協調;協助安全管理;組織對相關法律、法規和市委、市人民政府產業發展有關規定的執行情況進行督促;經市人民政府授權牽頭組織花炮稽查工作。
(八)負責全市花炮產業品牌、整體形象的對外宣傳和花炮文化推介,指導協助花炮行業的對外經濟技術合作,利用各種載體宣傳和推介醴陵花炮產業文化;為全市花炮企業引進資金、技術、人才和先進管理經驗提供服務。
(九)協調有關部門加強對全市花炮產品質量的監管;組織企業創建知名品牌,提升產業形象。
(十)負責組建花炮商會和產業集團,加強產業的行業自律;協助有關部門制定花炮產品價格目錄。
(十一)負責全市花炮產業的人才引進、人才培訓及企業家的培養。
(十二)負責全市焰火燃放市場的監督、管理,規範焰火燃放行為,對焰火燃放進行技術指導。
(十三)負責牽頭花炮聯合辦公室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煙花鞭炮管理局設4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工作的綜合協調;負責會議組織、公文處理、文書檔案、機要保密、信訪接待工作;負責機關機構編制、組織人事、勞動工資等工作;負責工、青、婦、幹部職工教育培訓及機關後勤管理工作。
(二)產業促進股
負責產業集群發展規劃的制定,行業的規範管理;負責產業發展環境、技術研發和推廣、產品質量監督、人才培訓和職稱評定、新產品評審鑑定等工作,扶植企業創立品牌。
(三)市場推廣股
負責市場信息收集、諮詢和市場開發工作;組織企業開展省內、外定點訂貨活動,參加國外煙花爆竹展銷會;負責產業品牌、文化宣傳推介,管理焰火燃放行為。
(四)行業協調股
協調與花炮管理有關職能部門的關係,檢查督促有關花炮產業政策的執行和落實情況;組織花炮協會和產業集團的組建和運行;負責產業融資體系建設;牽頭協調花炮聯合辦工作,開展花炮稽查。
紀檢(監察)機構和黨群組織按有關規定和章程設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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