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事跡
1996年的天文大潮中,其第一個跳進幾米深的決口,拉起人牆,保住了海堤以及堤內千畝良田和數百萬資產。1997年,把農民反映強烈的長期居高不下的農村電價降下來、年減輕農民負擔3000萬元,得到廣大幹部民眾的擁護。始終以新形勢、新要求、新思維指導農業生產,積極抓龍頭、建基地、搞示範,致力於調整最佳化農業結構,推進惠安農業現代化、產業化進程。1998年,在其組織領導下,走馬球建成1750畝高標準的現代農業園區,以"公司+農戶"的形式建成1060畝外向型蔬菜基地,年新增出口創匯1300萬元人民幣,糧食增產13.55%;示範片內農戶通過出租耕地和參與耕作年獲得360萬元收入,年增收260萬元,取得了巨大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在進行舊村改造新村建設工作中,迎難而上,做好民眾的思想工作,排除障礙,解決實際問題,用辛勤的汗水換來一排排規劃科學、布局合理、配套齊全的新村。
個人榮譽
1998年榮獲福建省"五一"勞動獎章,1990年被福建省評為水利鄉長,1996年被福建省委、省政府評為扶貧小康建設先進工作者,1989年被泉州市評為農村先進工作者,1996年被泉州市評為發展鄉鎮企業先進個人,1999年被泉州市評為農村工作先進個人,1998年被評為泉州市重點項目先進工作者,1999年被惠安縣評為優秀共產黨員,1999年"9.14"、"10.9"縣搶險救災先進個人,1998年被惠安縣人大常委會評為縣人大代表建議先進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