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紹
1974年7月-1975年9月,廣東省三水縣白土大隊民兵營長、團支部書記;1975年9月-1977年9月,廣東省政法幹校司法班學生;
工作經歷
1977年9月-1989年2月,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書記員、助審員(其間,1985年6月-1986年1月,借調省委整黨辦公室工作,1985年9月-1988年11月在全國法院幹部業餘法律大學學習);1989年2月-1991年2月,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副處級)、掛任河源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1991年2月-1994年1月,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審監庭副庭長、庭長(1992年5月)、經濟審判第二庭庭長(1993年4月);1994年1月-1999年4月,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黨組成員;1999年4月-1999年12月,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黨組副書記;1999年12月-2000年6月,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副院長、代院長(2000年4月);2000年6月至今,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黨組書記,市委政法委副書記(2001年3月)(其間,1999年9月-2001年9月在西南政法大學經濟法專業在職研究生班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