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1968~1971年在襄陽縣當知青,歷任宣傳幹部、政工員,1971~1982年任國營武漢棕床廠團乾、工會幹部,1982~1985年在大學學習,1985~1988年任武漢家具總廠辦公室副主任、秘書,1988~1998年任武漢六百集團公安辦公室、保衛部、商管部、企管部、法律事務中心主任。
主要業績
在六百集團從事商管工作期間,勤勤懇懇、任勞任怨、真抓實幹,為單位連續3年獲得"新風杯",並被評為國家二級企業,省級先進企業和"全國百強企業"作出重要貢獻。後從事法律事務工作6年,辦理各類訴前、訴中、訴後的經濟、民事等糾紛案件500多件。兢兢業業,不遺餘力,克服重重困難,為國家挽回和避免經濟損失1000多萬元,調解各種經濟民事糾紛200多件,被評為優秀法律顧問。多次參加"金橋書評"活動,分別榮獲一、二等獎,被聘為學會理事。曾榮獲市級先進工作者、優秀人民陪審員稱號,多次被省、市、區宣傳部門及新聞單位評為優秀通訊員,其稿件多次獲一、二、三等獎。多次在省、市報紙及有關刊物上發表《股份制集團公司法律事務工作初探》、《企業間清欠收債工作方法綜述》及《非程式化決策軟體在微觀經濟管理中的運用》等學術論文。曾多次被評為優秀團乾、尤秀工會幹部、法律顧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