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背景
哈佛大學法學博士(S.J.D.),法學碩士(LL.M)
中國政法大學法學碩士,法學學士
研究領域
主要研究領域:公司法、法律與創新、公司社會責任、法律與發展、金融管制、比較法
講授公司法、殘疾人權利保護、資本市場
社會兼職
哈佛大學法學院殘障人項目(Harvard Law School Project on Disability)研究員;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四庭外國法查明研究基地、中國政法大學外國法查明研究中心首批外國法查明專家。
代表性成果
《抽象理論與現實關懷——以法人概念研討和中國經濟轉型為例》,《中國政法大學學報》2016年05期,98-112頁;
《商事組織法中的強制性和任意性規範:以董事會制度為例》,《環球法律評論》2016 年第2期,67-81頁(人大報刊複印資料《民商法學》2016年第7期全文轉載);
BLOWING WHISTLE WITHOUT PROTECTION: CAN CHINESE REGULATOR AFFORD SENDING SHEEP AMONG WOLVES?[J]. Front. Law China, 2015, 10(1): 123-135.《法律改革和中國國有企業的興起》,載《財產法暨經濟法期刊》,台灣台灣財產法暨經濟法研究協會,刊號1816-4641;《掛靠企業的歷史和語法》, 載《洪範評論》學刊第1卷第1輯,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出版,
《受教育權和憲法司法化》,載《法哲學與法社會學論叢》第五卷,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契約即允諾》(譯作),原作者: 查爾斯·弗里德(哈佛大學),北京: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出版;
《契約法一般原則的宗教淵源》(譯作);原作者:哈羅德.伯爾曼(哈佛大學),載《清華法學》2005年第6輯,北京:清華大學出版社。
代表性項目
商務部外資法修訂立法專家建議稿(參與起草);人大法學院學術創新團隊研究“法秩序的垂直整合:部門法中的憲法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