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陽縣交通局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交通的方針、政策和法規。

主要職責

邵陽縣交通局是縣人民政府主管交通的職能部門,對境內交通實施行政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和中共邵陽縣委、縣人民政府邵發(1995)2號檔案精神,確定其主要職責是:

(1)、

(2)、根據國家、省市交通建設和本縣經濟發展的總體布局,組織編制全縣公路、水路交通行業發展規劃,制定固定資產投資,運輸、工業、科技、教育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行業統計工作。

(3)、負責全縣公路、水路交通運輸的行業管理。對關係國計民生的重點物資運輸,緊急物資運輸進行必要的調控。指導交通戰備和交通通訊工作。

(4)、負責管理全縣公路、水路的客貨運輸、車船修造,搬運裝卸、運輸服務市場和交通基礎設施建設。負責管理全縣公路、水路的旅客運輸,計程車輛運輸,旅遊運輸和客貨汽車站場,歸口管理交通基礎設施經營者。建立和完善信息服務體系。指導城鄉公路、水路客貨運輸的銜接協調工作。引導交通運輸企業最佳化結構,協調發展。

(5)、負責全縣公路(含高等級公路)及其配套設施的建設,維修和管理。組織重點交通工程建設實施。搞好路政管理,保護公路和產權。規劃、審批公路和公路兩側各種構建物及廣告宣傳設施。協同有關部門規劃、審批公路滿沿線開發區和各種建築設施。

(6)、負責全縣交通規費的征稽工作。歸口管理公路、橋樑收費站、卡的設定和收費工作。歸口管理水路收費,檢查站、卡的設定和收費、檢查工作。

(7)、負責全縣汽車(含機車)駕駛學校和駕駛員培訓中心,培訓班和駕駛培訓工作的行業管理。包括規劃布局和制訂管理規章制度。技術標準,教學大鋼,培訓招生計畫,核發培訓合格證,以及實施開業審批和監督檢查等。同時實施汽車綜合性能檢測站的行業管理。

(8)、根據《湖南省道路運輸條例》主管全縣的道路運輸服務,統籌規劃,合理布局全縣運力投放,站場設定,維修點配置和建設,提高道路運輸的綜合服務能力。

(9)、負責全縣水路港口,航道及設施的建設、維護管理。負責港航設施建設使用岸線和通航水域內各種設施的行業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水資源的綜合利用工作。

(10)、負責管理全縣的水路運輸事業的水上交通安全。審核發放《船舶營業運輸證》和管理費貼花。制訂水上交通管理措施並監督執行。負責船舶適航管理和水上交通管制。負責全縣港航監督和執法管理、主管防止船舶污染水域和環境保護工作,負責航道港口測繪,引航的行業管理。負責江河上搜救的組織指揮。

(11)、負責全縣交通行業利用外資,開展國際交流合作等涉外工作,維護全縣公路、水路運輸權益。

(12)、制訂全縣交通科技政策、技術標準,實施細則和管理辦法。組織科技開發。負責歸口管理的交通工業產品的認證和質量監督。

(13)、負責縣局交通企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管理和增值、保值監督。

(14)、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管理局屬單位領導幹部。指導本行業的精神文明建設和職工隊伍建設。組織、指導本行業人才預測,教育、培訓和交流。

機構沿革

1949年10月10日,中國人民解放軍解放邵陽。1951年12月,縣人民政府遷設塘渡口。1952年元月,邵陽縣人民委員會設“建設科”,主管交通工作。此後,管理機構迭次變動如下:

1956年6月28日,經邵陽行政專署批准,邵陽縣人民委員會以邵發(1956)507號文批覆,正式成立邵陽縣人民委員會交通科。

1961年10月19日,邵陽縣人民委員會交通科改名為邵陽縣人民委員會交通局。

1962年,根據中央精簡機構,下放科室人員的指示精神,9月27日,邵陽縣人民委員會交通局和縣工業科合併,成立邵陽縣人民委員會工業交通科。

1968年10月17日,邵陽縣革命委員會成立生產指揮組,下設農業、財貿、工交三個小組。由工交小組主管全縣交通工作。

1973年9月24日,邵陽縣革命委員會發文,將“工交小組”改成“工交局”,負責交通工作。

1974年5月,邵陽縣革命委員會下文,撤銷工交局,單獨成立邵陽縣革命委員會交通局。管理全縣交通工作。

1975年7月26日,邵陽縣革命委員會交通局又與工業局合併,重新恢復為“工交局”。主管全縣交通工作。

1977年5月6日,邵陽縣革命委員會發文再度撤銷邵陽縣革命委員會工交局,分別成立邵陽縣煤炭局,工業局,交通局。此後,邵陽縣交通局的機構與名稱未再變更,沿用至今。 

內設部門

邵陽縣交通局內設機構為一室三股,即辦公室、人事股、安全運輸股、工程戰備股,現有局長兼黨組書記一名,副局長四名,紀檢組長一名,工會主席一名,監察室主任一名。

辦公室主任工作職責

(主 任:尹中東(兼) 成 員:劉華玉,陳興國,劉浩波)

(1)、積極參與政務工作,為領導當好參謀;

(2)、認真做好文秘、綜合、調研、信訪、新聞報導、統計等工作,負責控制和保證局裡辦文、辦會的數量和質量,規範辦文、辦會的程式;

(3)、做好財務的結、轉,票證的收、支、報等各項程式的監督工作;

(4)、負責檔案管理工作,做到檔案及時歸檔,分類編號合理,檔案整潔有序;

(5)、搞好後勤工作,要規範接待、車輛、水電、房產等內務管理工作;

(6)、做好上傳下達,確保政令暢通,完成上級主管部門及局領導交辦的其他臨時性工作。

人事股長工作職

(股 長:劉 治)

(1)、組織好對機關幹部職工、局屬三個二級機構的班子成員的考察考核工作,為領導提供用人的決策依據;

(2)、負責局機關的考核、考證和調資等具體業務性工作,並組織督促兩個二級機構及時實施落實上述工作;

(3)、抓好乾部職工的專業技術教育和繼續再教育工作及新職工的崗前培訓工作;

(4)、負責選拔、推薦後備人才的工作;

(5)、負責財務的結、轉,票證的收、支、報等工作;;

(6)、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安全運輸股長工作職

(負責人:主任科員 林常勝)

(l)、負責全縣水上交通安全和交通企業生產安全的檢查、監督和管理工作;

(2)、組織實施國家有關安全、保衛的法律、法規和制度;

(3)、負責交通系統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法制工作;

(4)、參與對縣內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

(5)、負責局機關的安全、穩定、消防、保衛等工作;

(6)、負責對全縣公路、水路運輸的巨觀管理;

(7)、歸口管理港航監督、航運、水上交管站等業務;

(8)、負責交通運輸市場的培育、管理和客貨汽車站場的 安全管理。

(9)、組織實施春運工作;

(10)、完成上級主管部門及局領導交辦的臨時性工作。

工程戰備股長工作職責

(股長:呂健鳴 成 員:何兵清、易存良、向煥成)

(l)、負責縣內國、省、縣、鄉道及橋樑新、改建的組織施工、工程進度、質量檢查和竣工驗收工作;

(2)、負責全縣公路建設設計,規劃的制訂與交通圖的繪 制、立項工作;

(3)、負責對公路、橋樑建設及公路養護中與外界矛盾的 協調處理;

(4)、負責公路養護質量的監督檢查評比工作;

(5)、負責有關村道的規劃、設計與指導;

(6)、負責交通戰備及局領導交辦的臨時性工作。

通鄉公路建設領導小組工作職責

組 長:譚建明

常務副組長:趙成崗 副組長:熊立功

成 員:劉 治 呂健鳴 劉浩波 易 艷 何兵清 易存良 向煥成

(1)、負責全縣通鄉公路編制、規劃、設計等工作;

(2)、負責全縣通鄉公路組織實施、技術指導和質量監督工作;

(3)、負責全縣通鄉公路建設征地遷拆、矛盾協調等工作;

(4)、負責全縣通鄉公路建設資金籌措工作,組織力量向上級爭取工程項目及建設資金。

通村公路建設領導小組工作職責

組 長:譚建明

常務副組長:顏學友

副組長:鄒振軍

成 員:呂海國 尹中東 劉浩然 唐 輝

(1)、負責全縣通村公路編制、規劃、設計等工作;

(2)、負責全縣通村公路組織實施、技術指導和質量監督工作;

(3)、負責全縣通村公路建設征地遷拆、矛盾協調等工作;

(4)、負責爭取通村公路建設資金籌措工作,組織力量向上級爭取工程項目及建設資金。

村公路站場建設領導小組工作職責

組 長:譚建明

常務副組長:莫湘洪

副組長:肖立華

成 員:易建民 林常勝 劉志明 歷 勇 何湘玲

劉華玉 蔣貽學 陳新國

(1)、負責全縣農村客運站場編制、選址、規劃、設計等工作;

(2)、負責全縣農村客運站場的組織實施、技術指導和質量監督工作;

(3)、負責全縣農村客運站場建設征地遷拆、矛盾協調等工作;

(4)、負責全縣農村客運站建設資金籌措工作,組織力量向上級爭取工程項目及建設資金。

計生、法制、治理公路水上“三亂”、財務報帳、綜合治理等非常設機構的職責。

遵照上級部門的規定,各歸口股室把各項措施落到實處,要保證上級部門的檢查合格,力爭進入優秀或先進單位。

下屬單位

1、邵陽縣交通運輸管理所

所長:肖立華

辦公地址:邵陽縣塘渡口鎮大橋路068號

機構職能:

(1)負責履行對道路旅客運輸經營、道路貨物運輸經營、道路運輸相關業務包括(場)經營、機動車維修經營、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等實施行政許可、行政執法和行政監督職能;

(2)組織實施道路運輸發展規劃和管理規章;

(3)負責徵收道路運輸管理費;

(4)負責對道路客貨運輸站(場)規劃、建設和管理等職能;

(5)負責水上運輸安全監督及水路運輸管理費徵收;

(6)承辦縣委、縣政府及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2、邵陽縣縣鄉公路管理所

所長:鄒振軍(副局長兼)

辦公地址:塘渡口鎮環山路27號

機構職能:

(1)宣傳、貫徹和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政策,受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委託負責所轄公路的執法檢查和指導監督;

(2)按照全縣公路發展總體規劃,編制所轄公路的養護、新改建工程項目計畫,經報請計畫和上級主管部門審批同意後組織實施;

(3)負責所轄公路路況調查、公路統計和信息調查工作;

(4)負責所轄公路(含公路橋樑、隧道、渡口)養護和建設工程項目的日常管理工作;

(5)協助上級有關部門搞好公路戰備工作;

(6)負責所轄公路建設和養護資金的籌措、使用和建設債務的償還,以及養護資金的撥付、監管工作;

(7)負責制定所轄公路建設、養護管理辦法,經上級有關部門審批後組織實施;

(8)負責所轄公路路政管理,指導監督全縣公路路政工作,依法處理違章行為,保護路產路權,維護公路建設和養護施工秩序;

(9)負責所轄公路渡口管理;

(10)對全縣所管養的公路建設、養護和管理實行業務指導;

(11)按交通行業體制改革整體要求,在上級主管部門的指導下實施公路體制改革;

(12)負責本單位財務會計工作的指導和管理;

(13)承辦縣交通局以及當地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3、S317板橋收費征稽站

站長:呂東英

辦公地址:五豐鋪鎮板橋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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