邛崍市科學技術局

(二)邛崍市科學技術局擬訂全市科技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提出全市科技發展重大布局和優先領域並組織實施。 (四)邛崍市科學技術局統籌協調市政府各部門和各鎮鄉的科技工作,推進我市“科教興市”工作全面開展。 (八)邛崍市科學技術局統籌協調全市智慧財產權工作;組織擬訂全市智慧財產權工作發展規劃;負責全市專利管理工作。

簡介

根據中共成都市委辦公廳、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邛崍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成委辦〔2010〕38號)和邛崍市委、市政府《關於貫徹實施邛崍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意見》(邛委發﹝2010﹞31號)精神,設立邛崍市科學技術局(簡稱市科技局),掛邛崍市知識產權局牌子(簡稱市知識產權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一)取消的職責。取消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劃出的職責。將原市政府地震辦公室職責劃入邛崍市防震減災局。
(三)增加或加強的職責。加強科技進步工作的巨觀管理和統籌協調,最佳化科技資源配置;加強科技重大專項的綜合協調及組織實施,推進科技創新體系建設;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統籌協調,加強專利工作市場監督管理。

主要職責

根據以上職責調整,邛崍市科學技術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邛崍市科學技術局貫徹執行國家、省、成都市有關科技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擬訂全市科技發展戰略、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地方性政策。
(二)邛崍市科學技術局擬訂全市科技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提出全市科技發展重大布局和優先領域並組織實施。
(三)邛崍市科學技術局推動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科技自身發展規律的科技創新體制和運行機制,提高全市科技創新能力。
(四)邛崍市科學技術局統籌協調市政府各部門和各鎮鄉的科技工作,推進我市“科教興市”工作全面開展。
(五)邛崍市科學技術局負責科技成果、科技獎勵、智慧財產權、科技保密和技術市場,指導科技中介組織建設。
(六)邛崍市科學技術局統籌協調科學技術普及工作和科技宣傳工作;負責科普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的落實與監督檢查。
(七)邛崍市科學技術局負責編制科技套用技術與開發資金、科技事業費及其他科技專項經費的預、決算並監督其使用;擬訂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政策措施,最佳化科技資源的配置;牽頭擬定科技風險投資政策,推動建立風險投資體制。
(八)邛崍市科學技術局統籌協調全市智慧財產權工作;組織擬訂全市智慧財產權工作發展規劃;負責全市專利管理工作。
(九)邛崍市科學技術局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邛崍市科學技術局設3個內設機構:
(一)邛崍市科學技術局辦公室(掛紀檢監察辦公室牌子,編制2名)
負責工作目標、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後勤和固定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負責局機關及其直屬單位的黨建、人事管理、隊伍建設、機構編制、紀檢監察、離退休人員管理等工作。
(二)邛崍市科學技術局科技綜合科(編制2名)
擬訂全市科技發展戰略、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地方性政策;擬訂全市科技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提出全市科技發展重大布局和優先領域並組織實施;統籌協調科學技術普及工作和科技宣傳工作;負責全市科技“星火計畫”、“攻關計畫”、“火炬計畫”、“成果推廣計畫”項目的申報管理;負責組織科技進步項目、科技成果的申報、評審、獎勵工作;負責全市企業科技進步(含智慧財產權、企業統計報表等)工作;負責科技企業的指導、發展和備案工作;負責工業科技項目的諮詢論證;承擔市科技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邛崍市科學技術局智慧財產權科(編制2名)
組織制定我市專利及相關的智慧財產權政策、措施;擬訂全市智慧財產權、專利工作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建立健全智慧財產權工作體系;研究全市專利發展戰略,組織開展智慧財產權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重大專利技術和項目的實施,管理我市的專利資助資金,評選我市優秀專利獎;組織開展專利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全市智慧財產權中介服務機構的管理、監督; 負責全市技術專利項目的申報和管理;負責有關專利的對外交流與合作工作,統籌協調涉外智慧財產權事宜等。
機關黨組織按黨章規定設定,負責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黨群工作。

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邛崍市科學技術局機關行政編制9名,其中: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正科級領導職數3名。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