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實現生產收購菸葉21萬擔任務目標,經縣人民政府研究,現將2006年烤菸生產經費安排情況通知如下,請遵照執行。
一、全縣烤菸生產經費共安排23萬元,其中縣菸草公司承擔10萬元,在生產費用中列支;縣財政承擔13萬元,從烤菸特產稅中提取列支。此項經費實行一次性安排,並統一划撥到縣煙辦根據縣人民政府意見包乾使用,主要用於各階段生產、管理、檢查、召開各類現場會議、宣傳以及接待上級檢查等支出。
二、縣財政預算2萬元,安排到縣煙辦,由縣烤菸生產領導小組根據縣人民政府意見使用。
三、按常年核定縣煙辦人員工作經費10萬元(包括小車運
行、維修經費),由縣菸草公司承擔。
四、 以上一、二項經費由縣人民政府統一調控使用。
二〇〇六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