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職責
(一)運城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監督檢查國家制定的計畫生育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山西省人口和計畫生育條例》的貫徹執行;負責市委、市政府關於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任務的貫徹落實;負責起草我市人口和計畫生育有關政策並監督實施。
(二)研究全市人口發展戰略,提出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目標和任務建議;加強人口規模、趨勢、素質、結構、遷移、發展等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綜合治理,促進人口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和可持續發展;根據國家、省和市確定的人口控制目標,會同市發展改革委員會擬定全市人口與計畫生育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對人口和計畫生育規劃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和評估,穩定低生育水平。
(三)監測人口和計畫生育發展動態;提出發布人口和計畫生育安全預警預報建議;負責與人口和計畫生育相關的統計管理和信息網路建設工作,組織實施抽樣和專項調查,參與分析全市人口統計數據。
(四)推動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綜合治理。協調推動有關部門、民眾團體履行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相關職責;促進人口和計畫生育方針政策在教育、衛生、民政、農業、文化、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工作中的銜接配合;承擔市人口和計畫生育領導組的具體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促進出生人口性別比平衡的政策措施。
(五)研究提出促進人口有序流動、合理分布的政策建議;加強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推動縣、鄉、村三級建立流動人口計畫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務工作機制。
(六)組織實施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研究總體規劃;依法管理人口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規範計畫生育藥具管理制度;對計畫生育技術和藥具發放進行指導和監督。
(七)制定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開展全民性的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
(八)推動實施計畫生育的生殖健康促進計畫,開展嬰幼兒早期教育,做好優生優育,提高人口素質,協同有關部門做好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數量。
(九)制定人口發展規劃和政策;負責對病殘兒童醫學鑑定和《再生育服務證》的審批;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出生人口性別比的治理工作,促進生殖健康發展,配合衛生部門做好預防愛滋病的宣傳和服務工作。
(十)擬定全市計畫生育事業發展計畫。編報市級計畫生育事業費和基本建設支出的預、決算及計畫生育藥具需求計畫,並監督執行;管理機關及下屬單位財務和國有資產。
(十一)制定並組織實施計畫生育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規劃,指導鄉村人口計生工作;負責人口文化的推廣普及;指導和推動有關人口和計畫生育社會團體、人口學術團體的工作。
(十二)負責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三)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下設機構
辦公室編制4名,其中工勤人員編制3名,職數1名
組織協調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和綜合分析;起草機關工作計畫、總結等重要檔案、報告;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工作和電子政務、信息、督辦、安全保密、信訪、基建等工作;負責機關內部規章制度的建立;負責接待、保衛、車輛管理使用及行政後勤保障工作;負責機關財務管理;負責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的人事勞資、機構編制、幹部職工的考核、任免、調配、獎懲和人事統計管理工作;負責老幹部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對外交流與合作;負責委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的黨群工作。
編制2名,職數1名
監督檢查各縣(市、區)對黨和國家關於計畫生育的方針、政策、法規、規定的貫徹執行情況;負責起草全市計畫生育政策法規性檔案;承辦相關處罰聽證、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及其它法律事務;負責全市行政執法監督和檢查;負責計生案件的查處;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政策諮詢工作;負責評先評優、幹部提拔等計畫生育“一票否決”的審查工作;負責黨員、幹部、職工超生查處的審查審核工作;推動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綜合治理,完善計畫生育利益導向機制。
編制2名,職數1名
擬定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協調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組織新聞發布;承擔協調出生人口性別比治理工作;負責對全市計畫生育系統宣傳品的製作、審核、監督;負責各級宣傳基礎設施建設和宣傳設備情況的審查和擬定配備計畫。
編制2名,職數1名
編制並組織實施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研究總體規劃;擬定生育、節育、不育生殖保健服務規劃和規範,推動實施計畫生育的生殖健康促進計畫;制定計畫生育技術服務、避孕藥具使用和節育技術的規範和標準並推廣使用;負責計畫生育技術服務機構職業資格和技術服務人員資格的審批和校驗;負責計畫生育技術服務事故和節育手術併發症鑑定及審查審核;抓好服務網路建設工作;負責縣、鄉、村優質服務服務站、所、室工作的檢查、評比和獎勵;指導縣、鄉、村技術設備的裝備和管理制度的建設及技術服務人員的業務培訓和考核;負責避孕藥具零售網點開設的審批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做好出生缺陷預防工作,降低出生缺陷數量;配合衛生部門擬定提高出生人口素質工作的規劃,做好參與愛滋病預防等宣傳服務工作。
編制2名,職數1名
研究全市人口發展戰略,編制人口和計畫生育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擬定全市計畫生育事業發展計畫;擬定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負責各縣(市、區)人口計畫生育執行情況的考核工作;負責計畫生育統計工作,組織實施計畫生育抽樣和專項調查,參與全市人口統計數據的分析研究;負責審核各科室編制的統計報表工作;負責監測人口和計畫生育發展動態,提出發布人口和計畫生育安全預警預報建議;承擔人口和計畫生育的信息網路建設、信息綜合和統計管理工作;指導、督促人口和計畫生育基層基礎工作。
編制部門預決算草案及計畫生育藥具需求計畫;擬定補助地方經費及計畫生育藥具經費計畫;指導、監督國家、省、市財政撥付的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費、專項經費、獎勵扶助經費及社會撫養費的管理使用;負責國家、省計生項目經費的管理和使用;編制並組織實施人口和計畫生育服務網路建設規劃和標準;會同有關部門推進人口和計畫生育投入體制和財務資產管理制度改革;指導和監督直屬單位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