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運動性癲癇是癲癇局限性發作中單純部分性發作最常見的一種類型,多由大腦器質性病變引起。主要表現為身體某一部位或一側肢體抽搐,持續數秒至數分鐘後自行終止,不伴有意識障礙。常見於腦外傷、腦炎、產傷、腦瘤和腦血管病等腦器質性病變。大多呈局限性發作,少數可發展為全身性發作。發作時或發作間期腦電圖癇性放電多在症狀對側皮層的相應區域。發作類型
局限性運動性發作
主要表現為癲癇灶對側肢體或面部抽搐。如一側口角、眼瞼、手指、腳趾的局部肌肉有節律的抽動或一側肢體的痙攣抽搐動作,持續數秒至數分鐘後自行終止。通常意識清楚,但自己無法控制,對發作經過常能回憶。部分患者發作停止後可出現暫時性輕度癱瘓,稱為Todd麻痹,多於數小時或數日內恢復。少數可發展為全身性發作,如強直-陣攣性發作。如果一次發作持續30分鐘以上,則稱為部分性癲癇持續狀態。Jackson發作
19世紀英國醫生Jackson是第一個闡明癲癇類型的發作與腦功能有關的人。Jackson發作屬局限性運動性發作。指抽搐從一側手指或腳趾開始,逐漸擴展至同側肢體及對側肢體,引起全身性抽搐及意識障礙。主要是癇樣放電沿大腦皮層運動區對軀體的支配順序逐漸擴展開來並波及對側大腦皮層所致。腦電圖可見棘波、棘慢波,癇性波灶位於中央區,也可見於顳葉或其他部位。發作間期腦電圖大多正常,亦可見單個棘波或尖波。鏇轉性發作
臨床分為同向鏇轉型(頭、眼轉向癲癇病灶側)及反向鏇轉型(頭、眼轉向癲癇病灶之對側)兩類,後者更為多見。主要表現為發作性頭頸及軀幹轉向一側,伴雙眼同向偏斜,似向側或向後看望什麼,偶可向一側轉圈。發作時間短暫,一般不超過一分鐘。少數患者發生鏇轉後跌倒於地,繼而出現口吐泡沫、意識不清及全身性發作。如意識在開始發作時即喪失,提示病灶在額葉前部或顳葉、頂葉皮層。如意識在開始發作時尚存在,病灶常在額中回後部。本類型發作容易與扭轉痙攣以及其他精神疾病混淆而造成誤診。姿勢性發作
是一種反覆發作並以一定的姿勢造型為主要表現的癲癇發作形式,常因額葉內側上部輔助運動區或或大腦皮層凸面受累所致。典型表現為頭眼向一側偏斜伴一個或多個肢體姿勢性強直,如一側上肢上舉,肘部半屈,似擊劍狀,伴有向該側手部注目動作。同時意識多保留,部分有尖叫或不能說話。整個發作過程持續時間短。這種姿勢性發作一般不伴有陣攣性動作,但可向其他形式的發作轉化。語言性發作
表現為喉部發聲,不自主重複單音或單詞,語言中斷等。有的出現類似笑聲的發作。病灶在輔助運動區或額葉中部。失語性發作
表現為不同程度、不同類型的失語或出現發作性不能語言。可因情緒波動突然不語,目光呆滯,呼之不應,但意識清楚,聽到別人講話,但不能了解別人講話的意思,自己也不能說話。持續約數分鐘恢復正常,可反覆發作,間歇期如常。腦電圖可見大量尖波、棘波、尖慢及棘慢綜合波。病灶在左半球額下回或顳頂部。語言抑制性發作
由於語言肌肉的痙攣致語言中斷,病灶在中央前回下部或輔助運動區。運動抑制性發作
表現為病灶對側產生髮作性暫時性肢體癱瘓。
護理
(1)短暫的精神運動性發作,如單純意識障礙發作、單純記憶障礙發作、強迫性思維、口咽自動症等一般無嚴重行為問題,不致對病人本人及周圍的人或物造成損害,一般不需特殊護理。
(2)較為複雜的發作,如夜遊或漫遊,其行為無一定目的性,有時缺乏自我保護能力。遇有這類發作時,應對其行為加以限制;如不能強行限制時,至少應有人陪伴,以防意外。
(3)精神運動性興奮發作時病人產生病理性激情,可突然爆發衝動行為,有時發生自傷、傷人、毀物、自殺、殺人。遇有這類發作時,應立即採取緊急控制措施,嚴格限制其行動,以免造成嚴重後果。
診斷
1.癲癇發作時的臨床表現和腦電圖檢查是診斷運動性癲癇的重要依據。
2.腦電圖(EEG):發作期腦電圖變化常顯示局灶性癇樣放電,可以確定大腦異常放電的起源。
3.CT和MRI檢查:CT檢查可以發現腦部病變,但對於微小的結構性損害,特別是局灶性皮層發育不良者可做MRI檢查。MRI能發現枕葉皮層局灶性增厚、灰質異位、多小腦回、枕角擴大、瘢痕以及腫瘤、血管畸形等結構損害。對於癲癇診斷和鑑別診斷有一定臨床意義。
治療
運動性癲癇多為腦部器質性病變所致,去除病灶是最好的治療方法。如果找不到確切病因或者無法去除病灶,只能對症治療。口服藥物仍是目前治療癲癇最常用、最有效的方法。應根據發作類型合理用藥。
藥物治療2年以上無效者,可酌情考慮手術治療。
中藥和中醫針刺療法治療運動性癲癇亦有較好的療效。
生活中的常見疾病
胃病、癲癇、失眠、焦慮等生活中的一些常見病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