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
哲學家卡爾·格羅斯認為,遊戲不是消除原始本能,而是加強未來所需的本能。新生兒或動物遺傳了一些不夠完善的或部分的本能,而這些本能對生存至關重要。遊戲的目的就是提供兒童一種安全的方法,幫助他們去練習和完善成人生活所需要的本能。 遊戲作為一種練習生存技能的手段最明顯的例子就是幼小動物(如小獅子)之間的打鬥遊戲。Groos認為他的理論也可以套用於人類。例如,兒童在社會戲劇遊戲中扮演父母的角色(如本章開篇所舉的例子),也就是其日後為人父母所需技巧的一種練習。
幼兒遊戲的作用和意義:
促進運動能力的發展
促進認知能力的發展
促進社會性的發展
促進情感的發展
遊戲的特點:
社會性
是想像與現實生活的一種獨特結合
深受兒童喜愛
遊戲的理論
我國古代教育家對兒童遊戲的認識:
嚴教——強調對兒童遊戲進行干預
樂學——益智,主張對兒童教學要遊戲化
遊戲的理論:
探討關於遊戲的實質是什麼、兒童為什麼喜愛遊戲、遊戲在兒童發展中有何作用、遊戲的種類有哪些等。
早期的傳統理論
1.霍爾(Hall)的“復演說”
個體再現祖先的動作和活動,重演人類種族進化的歷史,通過遊戲的重演,使個體逐步擺脫原始的本能動作,為當代的複雜活動做準備.
2.格羅斯的“生活準備說”
也稱“預演說”,把兒童遊戲看成是未來生活的預先練習。新生兒繼承的一些不完善的本能不能適應複雜的、充滿競爭的環境,而遊戲則是對這種本能的無意識的訓練和準備,幫助兒童加強日後所需的本能。
3.席勒、斯賓塞的“精力過剩說”
當個體生存需要滿足之後,若還有剩餘的能量,那就是多餘的精力。多餘的精力積累起來會造成壓力,所以必須消耗掉。遊戲是消耗剩餘能量的一種方式。
由於幼童不必為自己的生存而操心,他們的總體精力總有過剩,因此便更多地通過遊戲活動來消耗剩餘精力。
4.拉扎魯斯、帕特瑞克的“娛樂放鬆說”
有機體在持續工作以後喪失了大量精力,需要有一種能使機體放鬆、使失去的精力得以重新恢復的活動,這個活動就是遊戲。
工作:消耗精力
遊戲:儲存精力
四種傳統的遊戲理論:
預演說和復演說:把遊戲解釋為本能,預演過去或預演未來
精力過剩說和娛樂放鬆說:將遊戲視為能量的調節,精力過剩或精力虧空
著重於從遊戲與人類的關係來解釋遊戲的原因和目的,對遊戲的解釋有生物化傾向。
當代的遊戲理論
1.精神分析理論:遊戲與兒童的人格和情緒發展
把遊戲看成是一重調節機制
能補償現實生活中不能滿足的願望和克服創傷性事件,使兒童能逃脫現實的強制和約束,發泄在現實中不被接受的危險衝動,緩和心理緊張,發展自我力量以應付現實的環境。
2.認知動力說:遊戲與兒童的認知發展
是兒童認識新事物的方法,是鞏固和擴大概念、機能的方法;
是同化過程而非順應過程:通過遊戲努力使自己的經驗適合於先前存在的結構;
受兒童認知發展特點的影響。
皮亞傑:三種主要遊戲
練習性遊戲(感知動作階段,0-2歲):重複偶然習得的動作圖式,通過身體動作和擺弄、
操作具體物體來進行遊戲;
象徵性遊戲(前運算階段,2-7歲):把眼前不存在的東西假想為存在的,練習把符號和被表示的對象進行聯合的遊戲方式;
規則型遊戲(具體運算階段,7-12歲):遊戲受規則制約、以小組活動為主要形式。
3.學習理論
遊戲是一種學習行為
遵循效果律和練習律
受社會文化和教育要求的影響
上述遊戲理論從各自不同的角度解釋了遊戲的實質和功能,對全面認識遊戲現象有一定啟示。
遊戲的發展
隨著兒童身心的發展,遊戲在內容、組織形式、時間長短以及參加成員的多少等方面都顯現出明顯的年齡特徵。
遊戲的內容:由幼兒熟悉的家庭、幼稚園日常生活逐漸擴大到生產勞動、社會生活;由簡單、自由到較複雜、有特定內容等。
遊戲的形式:從模仿性遊戲發展到角色遊戲、表演遊戲,進而到有規則的遊戲。
遊戲的時間:由幾分鐘或十幾分鐘延長到40-50分鐘,甚至更長。
遊戲的社會性發展
非社會性遊戲:獨自遊戲或旁觀遊戲,嬰兒期
平行遊戲:一起遊戲但彼此獨立,幼兒初期
社會性遊戲,包括協同遊戲和合作遊戲
協同遊戲:共同玩一個遊戲,但不受統一目標約束,也無角色之分,幼兒中期和末期 合作遊戲:目標統一,彼此協調合作,幼兒中期之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