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農業科學觀測實驗站

根據《農業部重點實驗室發展規劃(2010-2015年)》(農科教發[2010]4號)和《農業部重點實驗室管理辦法》(農科教發[2010]5號),2010年和2011年我部分兩批組織開展了農業部重點實驗室體系的布局和遴選工作。經過申報、評審和公示綜合性重點實驗室、發布專業性(區域性)重點實驗室和農業科學觀測實驗站建設指南、綜合性重點實驗室編制建設方案、專家組論證建設方案以及總體平衡等工作環節,確定了由33個綜合性重點實驗室、183個專業性(區域性)重點實驗室和251個農業科學觀測實驗站組成的30個“學科群”的組成框架。

各有關單位:

根據《農業部重點實驗室發展規劃(2010-2015年)》(農科教發[2010]4號)和《農業部重點實驗室管理辦法》(農科教發[2010]5號),2010年和2011年我部分兩批組織開展了農業部重點實驗室體系的布局和遴選工作。經過申報、評審和公示綜合性重點實驗室、發布專業性(區域性)重點實驗室和農業科學觀測實驗站建設指南、綜合性重點實驗室編制建設方案、專家組論證建設方案以及總體平衡等工作環節,確定了由33個綜合性重點實驗室、183個專業性(區域性)重點實驗室和251個農業科學觀測實驗站組成的30個“學科群”的組成框架(見附屬檔案)。為加強農業部重點實驗室建設和運行管理,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著眼全局,提高認識

保障糧食安全、發展現代農業對農業科技的要求日益迫切。以聯合協作為手段,以提高農業科技資源使用效益和對農業生產的支撐能力為目標,全面建設國家農業科技創新體系,是農業科技自身改革發展的必然選擇。農業部重點實驗室以“學科群”為組建單元,按照綜合性重點實驗室、專業性(區域性)重點實驗室、農業科學觀測實驗站三個層次建設,目標是形成布局合理、任務明確、協作緊密、運轉高效的重點實驗室體系,促進基地、人才、項目相配套,推進國家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進程。

農業部重點實驗室是凝聚和培養優秀農業科技人才,組織行業科技創新,開展學術交流的重要基地,是國家農業科技創新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各有關單位要從農業乃至國民經濟發展全局角度,進一步增強農業科研創新基地建設的緊迫性,進一步理解農業部重點實驗室建設的重大意義。此次公布的重點實驗室和農業科學觀測實驗站是從全國或區域內優中選優產生的,優勢突出,代表性強,是全國性和區域性農業科技創新活動的主力軍。

二、明確責任,合力推進

強化聯合協作,以“學科群”為單元建設農業部重點實驗室,是重點實驗室建設工作的創新舉措,我部將在科研裝備和基礎設施建設方面積極創造條件,切實提升農業部重點實驗室體系的建設水平,在運行保障和科研課題安排方面,大幅度向農業部重點實驗室體系傾斜,充分發揮其科技創新主力軍作用。各部門各單位也必須明確並切實履行好各自的職責任務,合力推進重點實驗室建設工作。

綜合性重點實驗室是“學科群”建設的“龍頭”。在完成本重點實驗室科研活動的基礎上,要團結帶領本“學科群”所有重點實驗室和科學實驗站深入開展學術交流活動,凝練重大科學問題和中長期科研目標,制定工作規則和工作計畫,開展科技創新活動,聯合承擔國家任務,有計畫地組織人才培養和國際交流活動,推動科技資源的共用共享和成果信息的有序流動。專業性(區域性)重點實驗室是“學科群”建設的“主體”。其主要任務是圍繞農業產業發展、區域經濟發展和學科建設的需求,以套用基礎研究和科技基礎性工作為重點,在綜合性重點實驗室的統籌安排下,不斷推進科技創新、產出創新成果,並積極參加各種學術交流和人才培養工作。農業科學觀測實驗站是“學科群”建設的“延伸”。要圍繞科學數據獲取、技術集成研究和示範的需求,持續穩定地做好科技基礎性工作,並配合重點實驗室完成各項工作。

各省農業行政主管部門、中國農業科學院、中國水產科學研究院、中國熱帶農業科學院和教育部有關直屬高校以及其它相關單位,作為農業部重點實驗室的主管單位,要結合本地區、本單位實際,根據《農業部重點實驗室發展規劃(2010-2015年)》和《農業部重點實驗室管理辦法》,結合每個重點實驗室和科學實驗站的建設目標,加強工作指導和支持,積極爭取各級財政和相關計畫對重點實驗室的支持,努力保障重點實驗室的工作運行。各重點實驗室的建設依託單位,要積極支持重點實驗室的工作,努力保障重點實驗室主任的工作條件和工作時間,支持重點實驗室開展學術交流和課題開放工作,在科研條件改善、人才培養、課題申報等方面重點考慮並優先安排。

三、積極探索,務求實效

農業部重點實驗室體系,即30個“學科群”的運行管理,主要依靠《農業部重點實驗室管理辦法》、“學科群工作規則”和各“重點實驗室章程”三個層次的制度來約束和規範,這三個層次的制度有的已經出台,有的即將制定,其根本目的在於促進形成“布局合理、任務明確、協作緊密、運轉高效”的重點實驗室體系。各有關單位要積極探索,不斷創造行之有效的管理和運行機制,進一步完善縱橫連通機制、學術交流機制、人員互動機制和考核激勵機制,穩步推進農業部重點實驗室建設工作,務求取得實效,為農業科技進步和發展現代農業做出應有的貢獻。

二〇一一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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