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闖動

車輛闖動

車輛闖動指場內駕駛考試時,車輛行駛發生間歇性猛衝現象。多發生於車輛起步及低速行駛過程中。

1基本內容

車輛闖動指場內駕駛考試時,車輛行駛發生間歇性猛衝現象。多發生於車輛起步及低速行駛過程中。

2相關問題及解決方式

為何自動檔汽車掛從N到R檔時車輛會有明顯的闖動感?

這主要是剛剛發動,怠速比較高的原因,你稍微踩一點油門發現這感覺更強烈。

N檔掛到D檔時也會有向前闖動感,但比較不厲害。是速比不同的原因。

踩死剎車,人會感覺不到這些,但是機器的衝撞仍還是存在的,相比車可以動衝撞會更厲害一些。這點衝撞對車不會構成損壞。

科目三考試評判標準中“起步時車輛不要發生闖動",請問闖動是何意?

就是俗稱三點頭,離合沒踩好。

請問起步時車輛發生闖動是什麼原因造成的呢?如何避免之?

考試車的怠速較高,一般掛檔後放手剎緩抬離合車就走了,不要加油,等車起步了再給油換檔。

3科目三考試項目及評判標準

一、綜合評判標準

(一)考試時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道路駕駛考試不合格

1、不按規定使用安全帶或者戴安全頭盔;

2、不按交通信號燈、標誌、標線或者民警指揮信號行駛;

3、車輛行駛中騎軋車道中心實線或者車道邊緣實線;

4、車速超過限速規定;

5、起步時車輛後溜距離大於30厘米;

6、車輛行駛方向控制差;

7、駕駛汽車雙手同時離開轉向盤;

8、單手控制轉向盤時,不能有效、平穩控制行駛方向;

9、換擋時低頭看擋或者連續兩次換擋不進;

10、制動、加速踏板使用錯誤;

11、行駛中空擋滑行;

12、視線離開行駛方向超過2秒;

13、行駛中不能保持安全距離和安全車速;

14、爭道搶行,妨礙其他車輛正常行駛;

15、因觀察、判斷或者操作不當出現危險情況;

16、不按考試員指令駕駛;

17、違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規,考試員認為影響安全駕駛的;

18、駕駛機車時手離開轉向把;

19、二輪機車在行駛中左右搖擺或者腳觸地;

20、機車制動時不同時使用前、後制動器;

21、不能熟練掌握牽引車與半掛車安全連線方法。

(二)考試時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扣20分

1、起步、轉向、變更車道、超車、停車前不使用轉向燈;

2、將車輛停在人行橫道、網狀線內等禁止停車區域;

3、起步時車輛後溜,但後溜距離小於30厘米;

4、長時間騎軋車道分界線行駛;

5、轉彎時,轉、回方向過早、過晚,或者轉向角度過大、過小;

6、不主動避讓行人、非機動車;

7、對可能出現危險的情形未採取減速、鳴喇叭等安全措施。

(三)考試時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扣10分

1、起步、轉向、變更車道、超車、停車前,開轉向燈少於3秒即轉向;2、駕駛姿勢不正確;3、操縱轉向盤手法不合理;4、選擇擋位不當,造成車輛低擋高轉速行駛或者車輛抖動;5、起步掛錯擋,不能及時糾正;6、換擋時發生齒輪撞擊;7、遇情況時不會合理使用離合器半聯動控制車速;8、因操作不當造成發動機熄火一次;9、不能根據交通情況合理使用喇叭;10、不能根據交通情況合理選擇行駛車道或者行駛速度;11、制動不平順;12、通過積水路面遇行人、非機動車時,有不減速等不文明駕駛行為(新規中第12條扣100分)。

二、科目二考試項目分類評判標準

(一)樁考1、不按規定路線、順序行駛,不合格;2、碰擦樁桿,不合格;3、車身出線,不合格;4、移庫不入,不合格。

(二)坡道定點停車和起步1、車輛停止後,汽車前保險槓或者機車前軸未定於樁桿線上,且前後超出50厘米,不合格; 2、車輛停止後,汽車前保險槓或者機車前軸未定於樁桿線上,且前後不超出50厘米,扣20分; 3、車輛停止後,車身距離路邊緣線30厘米以上,扣20分。

(三)側方停車

1、車輛在入庫停止後,車身出線,不合格;

2、碰擦樁桿,不合格;

3、行駛中輪胎觸軋車道邊線,扣10分。

(四)通過單邊橋1、其中有一車輪未上橋,每次扣20分;2、已騎上橋面,在行駛中出現一個車輪掉下橋面,每次扣10分。

(五)曲線行駛1、車輪駛出邊緣線,不合格;2、車輪軋路邊緣線,每次扣20分。

(六)直角轉彎1、車輪觸軋突出點或者駛出邊緣線,不合格;2、車輪軋道路邊緣線,每次扣20分;3、藉助倒車完成,每次扣10分。

(七)限速通過限寬門1、時速低於20公里/小時通過,不合格;2、不按規定路線、順序行駛,不合格;3、每碰擦一次限寬門懸桿,扣20分。

(八)通過連續障礙1、不按規定路線行駛的,不合格;2、車輪駛出邊緣線,不合格;3、車輪軋路邊緣線,每次扣20分;4、軋一個圓餅,扣20分;5、碰、擦一個圓餅,扣10分。

(九)百米加減擋1、在百米內未完成規定加、減擋的,不合格;2、越級換擋,扣10分

( 十)起伏路駕駛1、通過起伏路面時,車速控制不當,車輛嚴重跳躍,不合格;2、通過起伏路面前不減速,扣10分;3、通過起伏路面前過早減速,扣5分。

三、科目三考試項目分類評判標準

(一)上車準備1、不繞車一周檢查車輛外觀及安全狀況,不合格;2、打開車門前不觀察後方交通情況,不合格。(二)起步1、制動氣壓不足起步,不合格;2、車門未關閉起步,不合格;3、起步前,未通過後視鏡並向左方側頭,觀察左、後方交通情況,不合格;4、啟動發動機時,變速器操縱桿未置於空擋(或者P擋),扣10分;5、發動機啟動後,不及時鬆開啟動開關,扣10分;6、不松駐車制動器起步,扣10分;7、道路交通情況複雜時起步不能合理使用喇叭,扣10分;8、 起步時車輛發生闖動,扣10分;9、起步時,加速踏板控制不當,致使發動機轉速過高,扣5分;10、啟動發動機前,不調整駕駛座椅、後視鏡、檢查儀表,扣5分。

(三)直線行駛1、方向控制不穩,不能保持車輛直線運動狀態,不合格;2、遇前車制動時不採取減速措施,不合格;3、超過20秒不通過後視鏡觀察後方交通情況,扣10分;4、不了解車輛行駛速度,扣10分;5、未及時發現路面障礙物,未及時採取減速措施,扣10分。

(四)變更車道1、變更車道前,不通過內、外後視鏡觀察後方道路交通情況,不合格;2、變更車道時,判斷車輛安全距離不合理,妨礙其他車輛正常行駛,不合格;3、連續變更兩條以上車道,不合格。

(五)通過路口1、通過路口前未減速慢行,不合格;2、直行通過路口不觀察左、右方交通情況,不合格;3、轉彎通過路口時,未觀察側前方交通情況或未通過內、外後視鏡觀察側、後方交通情況,不合格;4、遇有路口交通阻塞時進入路口,將車輛停在路口內等候,不合格;5、不按規定避讓行人和優先通行的車輛,不合格;6、左轉通過路口時,未靠路口中心點左側轉彎,不合格。

(六)通過人行橫道線、學校區域和公共汽車站1、不觀察左、右方交通情況,不合格;2、不按規定減速慢行,不合格;3、遇行人通過人行橫道不停車讓行,不合格。

(七)會車1、在沒有中心隔離設施或者中心線的道路上會車時,不減速靠右行駛,並與其他車輛、行人或者非機動車未保持安全距離,不合格;2、會車困難時不讓行,不合格;3、橫向安全間距判斷差,緊急轉向避讓相對方向來車,不合格。

(八)超車1、超車前不通過內、外後視鏡觀察後方和左側交通情況,不合格; 2、超車時機選擇不合理,影響其他車輛正常行駛,不合格;3、超車時未與被超越車輛保持安全距離,不合格; 4、超車後急轉向駛回本車道,妨礙被超車輛正常行駛,不合格;5、從右側超車,不合格;6、當後車發出超車信號時,具備讓車條件不減速靠右讓行,扣10分。

(九)靠邊停車1、停車前,不通過內、外後視鏡觀察後方和右側交通情況,不合格;

2、停車後,車身超過道路右側邊緣線或者人行道邊緣,不合格;

3、停車後,在車內開門前不側頭觀察側後方和左側交通情況,不合格;

4、停車後,車身距離道路右側邊緣線或者人行道邊緣大於30厘米,扣20分;

5、停車後,未拉緊駐車制動器,扣20分;

6、拉緊駐車制動器前放鬆行車制動踏板,扣10分;7、下車後不關車門,扣10分;

8、下車前不將發動機熄火,扣5分;

9、夜間在路邊臨時停車不關閉前照燈或不開啟警示燈,扣5分。

(十)掉頭1、不能正確觀察交通情況選擇掉頭時機,不合格

2、掉頭地點選擇不當,不合格;

3、掉頭時,妨礙正常行駛的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不合格。

(十一)夜間行駛1、不能正確開啟燈光,不合格;

2、同方向近距離跟車行駛時,使用遠光燈,不合格;

3、通過急彎、坡路、拱橋、人行橫道或者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路口時,不交替使用遠、近光燈示意,不合格;4、會車時不按規定使用燈光,不合格;

5、在路口轉彎時,使用遠光燈,不合格;

6、超車時未變換使用遠、近光燈提醒被超越車輛,不合格;

7、對低能見度道路情況判斷差,不合格;

8、在有路燈、照明良好的道路上行駛時,使用遠光燈,不合格

4車輛闖動通行規定

1.在道路上臨時停車的,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2.機動車應當在規定地點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機動車;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條規定施劃的停車泊位除外。

3.在允許拖拉機通行的道路上,拖拉機可以從事貨運,但是不得用於載人。

4.高速公路、大中城市中心城區內的道路,禁止拖拉機通行。其他禁止拖拉機通行的道路,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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