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吉國

趙吉國

工作創新作為全國基層法院首家對刑事被告人使用“頭套”蒙面上庭的做法,社會各界給予了好評。 趙吉國說,今年3月3日,他注意到北京的一家報紙報導了北京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從昨天開始對刑事被告人使用“頭套”蒙面上庭。 市北法院當天決定對刑事被告人使用“頭套”蒙面上庭。

人物簡介

趙吉國,男,曾擔任青島市北區人民法院院長助理、市北區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

人物觀點

“執行難”是一個社會問題,但是這裡面也有一個區分,一種情況是“執行不力”,一種情況是“執行不能”。通過陽光執行的形式,規範我們幹警的執行行為,提高我們幹警的執行力;另一方面也通過這種形式,消除當事人對我們執行工作的質疑,一些沒有執行條件的案件,也就是執行不能的案件,比如說,找不到被執行人,沒有執行財產等案件,當事人親身經歷了我們的陽光執行之後,也起到息訪的作用。
“陽光執行日”實施時間雖不長,但是效果不錯。其一對幹警來說是一種“防腐劑”,它的監督性強;其二是提高了執行效率。這一天執行法官和法警只要執行條件具備就馬上行動,反應迅速,執行效率大大提高;其三是能夠真正解決一些執行信訪案件。有條件的馬上執行,有干擾的更換執行人,公開了執行信息,明確了義務責任,有利於解決陳年舊案;其四是增強了幹警工作壓力和動力。我們把當事人來訪情況納入年終考核,如果反映的哪個執行法官的問題多了,顯然反映你的執行能力不行,這樣做幹警們有壓力也有動力;其五是監督到位。我們紀檢組建立了《執行幹警工作流程監督表》,立案就發放,結案後由當事人填寫,接受監督,這樣保證我們的幹警不出任何問題 。

工作創新

作為全國基層法院首家對刑事被告人使用“頭套”蒙面上庭的做法,社會各界給予了好評。那么,這一做法是怎么出爐的?昨天下午,市北法院院長助理趙吉國向記者述說了其中原委。
趙吉國說,今年3月3日,他注意到北京的一家報紙報導了北京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從昨天開始對刑事被告人使用“頭套”蒙面上庭。這一做法有利於保護犯罪嫌疑人的隱私權和肖像權,是與國際接軌。他看到這篇報導後當時就在琢磨,市北法院是否可以借鑑。正巧,院長王志平也看到了報導,立即找到負責法警工作的他談起此事。兩人一碰頭,達成了共識:立即著手啟動“頭套”做法。3月4日,王志平院長隨後在與院黨組其他成員的會議上談到了此事,大家都表示這一做法應當推廣。市北法院當天決定對刑事被告人使用“頭套”蒙面上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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