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沿革
據《邱縣縣誌》記載:“賀堡距縣城12.5公里,(指當時的縣府駐地邱城鎮)有清真寺一座,在后街東首路北,建自明天啟五年(公元1625年),清同治二年(公元1863年)重修大殿六間”。殿頂兩頭各有一個套獸,高四尺左右,當時脊瓶三尺多高,四角獸頭,殿內八根五抱粗木往,前出後努兩甩袖,前排系木製古式花隔山,從地到頂,非常古老耐看。1954年又接前殿5間。
“文革”期間清真寺遭到嚴重破壞,一個具有民族特色的古老建築被拆得一千二淨。當時寺院內共有三塊碑,一塊為修寺獻乜貼土地十畝而立,另兩塊為建寺記事而立。在“文革”期間全部拉倒,1971年被水利部門修小屯水閘拉走使用。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民族團結平等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逐步得到貫徹落實。1981年7月在村東路北原清真寺地點新建。1981年請本村馬天寶為教長,並建立了清真寺民主管理委員會。 1983年再次新建。
規模建制
清真寺內大殿5間,約120平方米,全現代新式建築,內有角鋼樑四架,南北山頭兩個對窗,高四米左右,大窗上又有兩個小對窗,高一米左右,前面有一大門、大門兩邊又有兩個小門,兩側各有一個大窗。殿內裝有吊扇兩個,200瓦的水銀燈兩個,大殿前出五尺抱廈,有四根合抱明柱,給人一種清新之感。
北講堂4間,因條件所限,水房暫時占用3間,阿訇占用1間。四周紅磚院牆,院中桐樹成行。瓦房大門1間,脊頂有五尺高的鐵棍,頂端有一月牙標誌。
地理交通
地址:河北省邱縣賀堡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