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聯的簡介
貴州師範學院大學生社團聯合會(簡稱社聯)是在校黨委領導下,由校團委直接領導的民眾性組織,也是師院各類學生社團的管理機構,社聯以服務於大學生社團,繁榮校園文化,以提高學生素質為己任,開展各類校園文化活動,培養特色人才以及豐富校園文化氛圍。大學生社團聯合會成立於2009年,本著“立足學校、面向社會、服務同學、鍛鍊自我”的工作態度,大力支持各類學生社團舉辦各種特色活動。為校園文化的發展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大學生社團聯合會以及下屬各社團為拓展學生思維、發揮特長提供了良好的平台,在活躍校園文化生活、提高學生綜合素質、引導學生適應社會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
大學生社團聯合會下設;主席團、辦公室、紀檢部、財務部、策宜部、外聯部、網路信息部、創新創業部,下屬社團65個,由社團性質大體分為體育類、人文社會類、科技類、文藝類、創新創業五大類。
社聯的宗旨
服務、管理、協調、組織
社聯部門介紹
主席團
簡介:主席團受校團委直接領導,對社團聯合會直接負責。職位包括:主席、副主席。主席團負責社聯工作的主要決策,安排布置校領導下發的檔案和任務,調動各方面積極性,協調各方關係,並指導各社團開展工作。社團聯合會主席為社團聯合會的領導者,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社團聯合會工作。做好每一年度的工作計畫,制訂每學期的工作安排。檢查各部工作情況,及時總結社團聯合會工作。定期主持召開社團聯合會主席團和全體會議,對各部工作進行評議。學期終給各部做工作鑑定,進行工作考核。研究社團聯合會的工作和發展方向。
辦公室
職責
1. 負責收集和歸檔社團的活動資料以及社聯的檔案檔案;
2.負責起草社聯的各種檔案,做好學期計畫、總結及活動簡報,做好會議記錄工作並備案;
3.負責協助落實主席團各項決議,配合其他部門組織開展各種活動;
4.負責時刻保持與各社團的聯絡,協調好社聯與社團的工作。
紀檢部
職責
1. 負責社團活動策劃書的審核;
2. 負責審批各項活動使用場地及宣傳物品的使用,保證社聯,各個社團能正常開展活動;
3. 負責社聯日常工作考勤記錄,日常會議考勤記錄,社團大會考勤記錄,各類活動考勤記錄;
4. 負責社聯、社團活動場地及宣傳物品使用的申請;
5. 負責社團獎項、素質擴展審批;
6. 負責社團成立、註冊、換屆、註銷、情況變更,社團人員註冊等情況的審批;
7. 負責制定,修訂社聯、社團的各項管理機制。
財務部
職責:
1. 按時收取社團會費的5%;
2. 每月進行一次經費結賬;
3. 社團財務負責人進行每月定期抽查所有物品進出,餘量,並進行匯總;
4. 詳細記錄社團及社聯的每一次收支(購買物品必須要發票)及時對各社團活動策劃中的經費開支進行存檔 管理;
5. 每月審核分管社聯財務,為每個社團及社聯建立詳細的財務部檔案管理;
6. 下期換屆時對各社團及社聯財務負責人進行結賬、匯總並進入檔案;
7. 社團招新後,在規定的時間認真做好社團會費(社團從會員中收取的活動經費)收取工作;
8.負責社聯每次活動的物質,分類整理清楚社聯物資;
9.負責財務支出負責管理學校的演出服裝,記錄好租賃服裝的賬目,分類保管好每件服裝,記錄好租賃服裝的賬目;
10.財務部負責統籌社聯內部的財務支出。
策宣部
職責:
1. 撰寫活動的策劃方案;
2. 負責活動手繪海報、宣傳海報、展板海報;
3.負責招新報名單、地標、地貼、橫豎福、KT板、邀請函、開幕式閉幕式海報等設計;
4.負責每次活動的場地規劃和布置;
5.負責每次活動的線下宣傳方案。
外聯部
職責:
1. 負責社聯活動的贊助,與商家聯繫確定贊助物資;
2. 寫好每次的活動贊助;
3. 拍攝活動照片給商家,確保無毀約現象;
4. 寫活動的贊助方案;
5.與媒體商家聯繫、對接,負責大型活動的對外聯繫工作,包括聯繫嘉賓,製作、傳送請帖。
網路信息部
職責:
1. 在社聯五大平台宣傳媒介中及時公布社聯最新動態,確保全校學生第一時間知曉活動信息;
2. 負責每次活動的信息採集及新聞稿的撰寫,負責活動現場照片的拍攝;
3. 新聞稿應在活動結束當天撰寫好,最遲活動結束後第二天;
4. 每次例會結束後在活動當天及時寫好例會簡報並上傳網站及微信;
5. 對於社團活動簡報及新聞稿,收到後第一時間上傳網站微信;
6. 每次舉辦社聯活動時,需寫活動廣播稿三篇;
7. 微博保持每天更新,多與同學們在網上進行互動;
8. 當友校在需要拍攝祝福視頻時,應當積極完成。拍攝好視頻後,傳送友校信箱並發微博祝福。
創新創業部
職責:
1. 管理大學生創業孵化園,與孵化園商家對接;
2. 管理大學生孵化園的LED屏的使用;
3. 承辦學校相關的創新創業活動;
4. 舉辦每一屆的大學生跳蚤市場活動;
5.保障孵化園所有創業項目的正常運營。
社聯精品活動
百團大戰
為給貴州師範學院大學生社團聯合會和社團招新, 壯大社聯學生幹部隊伍及校社團規模,構建和諧的師院校園文化,豐富師院校園社團活動,加強學生的實踐能力,社聯組織全體社團在鑑湖旁開展招新活動。招新活動由共青團貴州師範學院委員會主辦,大學生社團聯合會承辦,全體社團協辦開展。同時,全校學生積極參與各大組織和社團招新活動,活動為新學期各大組織和社團活動的順利開展、營造豐富的大學生活氛圍和建設校園文化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跳蚤市場
由社聯主辦的跳蚤市場活動為大學生提供一個展現自我創業才能和交際能力、動手實踐能力的平台。跳蚤市場,是一些自己閒置的物品讓其再次利用,使有用資源不被浪費,增強環保節約、促進資源再利用、關注市場和經濟社會發展的意識,為學生走出校園提供豐富的實踐經驗;更藉此活動,激發師院學子的創業激情與夢想,積極進入大學生創業孵化園創業,積極回響國家“大眾創新,萬眾創業”的號召,實現創業夢想。在“跳蚤市場”活動期間,商家們紛紛帶著自己的物品到現場參加活動,社聯工作人員認真進行對接,保障活動的正常有序地進行;活動期間交易成功的物品達230餘件,其中商品交易率達60%以上;在活動期間有23個以上的個人或團體積極報名申請入園。
社聯周年慶
社聯成立於2009年,會舉辦一年一度的社聯周年慶,向全校師生展現社聯的風采,同時也體現著社聯的不斷進步。使社聯人感受到自己身處在社聯的榮譽感與歸屬感,促使社聯人更加努力地把社聯做好、做強、做得更久!也利於推進社聯和社團邁向的新台階,在這裡豐富了同學們的課餘生活、豐富校園文化、促進學校素質教育建設,社聯全體成員攜手各個社團,舉行周年慶典。
社團嘉年華
社團嘉年華的開展,一方面是為了鼓勵各社團社員要用創新來武裝自己的頭腦,增強師院學子的時代意識和擔當精神;另一方面為了更好的宣傳社團文化風采,讓更多的學生參與到校園文化發展建設中來,以推動學校文化的進步為己任,發展我們豐富多彩的校園文化生活。同時也讓我們的社聯更好的服務並管理於各個社團。促進各社團更好的發展,使社團文化發展更上一層高樓。
校園最強音
為進一步豐富校園文化,給廣大師院學子提供一個展示歌喉、交流音樂夢想的平台。由貴州師範學院大學生社團聯合會主辦的“校園最強音”,通過海選、複賽、決賽層層選拔,給熱愛音樂、渴望舞台的廣大學生一個施展的平台。比賽宗旨是為師院學生提供一個展現自我的平台,推動校園文化建設,發揮校園文化育人、塑人的性能,以先進的文化凝聚和引領師院青年學生成長成才。
社團文化藝術節
為加強各社團之間的交流,豐富社團成員的課餘文化生活,給廣大多才多藝的同學們提供一個自己的舞台以展示多姿多彩的社團文化為中心,鼓勵開展極具社團特色的活動,同時也為了增強各社團成員之間的凝聚力和加強各社團之間的了解,打造社團品牌,培養社團內部人員工作能力,發掘人才,讓更多的社團能夠總結工作經驗,突破更多的工作難點,促使師院社團工作取得新進展,並配合素質拓展的開展,全面提高大學生的綜合素質。社團文化藝術節的開展,是為了更好的宣傳社團文化風采,讓更多的學生參與到校園文化的活動中來,也會使校園文化生活更加的豐富多彩。
師院繽紛社團
體育類
羽毛球協會、桌球協會、籃球協會、足球協會、排球協會、武道俱樂部、腳踏車協會、健身健美協會、花樣跳繩協會、戶外運動協會、龍獅協會、棋協會、瑜伽運動協會
文藝類
朝花文學社、扶風詩社、雪涯詩書畫社、九歌劇社、稻草人語藝社、美術協會、吉他協會、茜藍花傳統染藝協會、攝影協會、天澪萃月動漫社、Touch POP協會、傾漢驛館漢服社、民興舞樂協會、天籟琴音協會
科技類
微生物時代、數學建模協會、創客教育協會、電子設計與人工智慧協會
人文社會類
青年志願者協會、環保協會、支教協會、春暉服務社、青年法學社、諍言辯論社、試教協會、家教協會、解憂社、自強社、記者團、繁星外語協會、大學生就業服務志願者協會、綠蟻社、歷史學會、國語協會、紅絲帶防艾協會、文博檔案學會、新媒體協會、文化旅遊協會、社會調查與研究協會、廣播電台、希望聯盟、師院風華通訊社、行知社、大學生廉政文化社、國學社、讀者協會、研習社、大學生文化交流協會
創新創業類
約·繪℃零基礎油畫協會、創業協會、大學生文化創意協會
歷屆社聯人
趙仁偉、朱旭旭、陳晨、曹歡、郝笑石、肖青、石媛、李倩、顏雲霞、馮洪光、李俊濤、趙友鳳、王仕雷、張駿如、莫榮傑、殷景軻、劉燕、王悅、劉雷、肖佳迪、楊艷冰、張兵、王波、陳康、劉桂蘭、王田、劉冰青、彭婷、陳可欣、張學剛、王浩、汪蘭忠、朱遠遠、蔡昌遠、吳映雪、梁開敢、彭勇、周雲立、劉亞男、李彩虹、婁興容、蔡志鑫、張永梅、曹麗霞、宋桂黛、謝迪、陳琴、李唯、唐亞君、王田、王娟、鍾世傑、李如松、劉俊麟、侯文靜、汪用梅、陳金秋、李娟、唐蝶、周佳、吳媛媛、肖瑤、田靜、鄧韋煒、段騰遠、陳芳、陳蕾、龍大海、王硯婷、國朝飛、楊星月、蔣佳妮、袁欣欣、呂秋霞、花俐麗、秦曉陽、徐思吉、吳維來、夏奧麗、黃佳延、周璐瑤、劉玉芬、穆顯坪、肖陽、李聖鴻、方常君、吳瀟、張青風、張強勝、謝揚、陳艷梅、冉曼琳、劉柏鈺晨、鄧婷文、王美群、王亞林、何剛、馮明銳、羅金花、王政、姚穎、黃金丹、楊淑君、張琪、吳文景、江雨婷、周福萬、李子賢、皮琴會、毛萬珍、韋傳慶、張一杏、唐志澤、張玉秀、易振東、 孫韋韋、張丹丹、譚禮霞、李俊嫻、陳曼、艾雪梅、劉曦宇、賈亞超、劉艷、劉韋韋、李道梅、余家豪、楊雪、潘美成、潘磊、徐炯
貴州師範學院學生社團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了保障學生結社自由及其合法權益,加強對學生社團的管理,促進我校學生社團健康發展,依照國家有關規定製定本條例。
第二條學生結社應以促進學生成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人才為宗旨,學校鼓勵社團開展活動參與學校的民主管理;促進學校的校風、學風和精神文明建設;培養學生的自我教育、自我服務、自我管理能力。
第三條學生社團是本校在籍學生以共同興趣和愛好為基礎,按照章程自願組織起來,並進行活動的民眾性組織,接受共青團貴州師範學院委員會、社團所屬掛靠單位、大學生社團聯合會的指導、監督和管理。
第四條 學生社團必須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必須遵守貴州省教育廳、共青團貴州省委員會、貴州師範學院、共青團貴州師範學院委員會、貴州師範學院大學生社團聯合會,以及所屬掛靠單位的有關規定。
第五條學生社團的主要監管單位為共青團貴州師範學院委員會(以下簡稱“校團委”)。學生社團的主要指導單位為各社團根據其性質分別掛靠的學院或職能部門,掛靠單位需聘請指導老師從社團管理和活動上給予直接指導,並且在經費上予以保障和支持。學生社團的統一管理單位為貴州師範學院大學生社團聯合會(以下簡稱“社聯”),社聯是在校團委的指導下以服務、管理、監督社團為宗旨的學生自治組織。倡導、組織、監督各社團開展健康向上、求實創新、豐富多彩的校園文化生活和社會服務活動,使學生社團切實為學生、學校和社會服務;代表所有社團正當、合法的利益和意志,表達和維護各社團權利,起到橋樑和紐帶的作用。
第六條貴州師範學院學生社團的基本職責:
1.遵循和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培養和提高學生的綜合素質;
2.發揮作為套用型人才培養的載體作用,開展內容豐富、形式靈活的團組織生活,加強政治方向的引導;
3.開展健康有益、豐富多彩的課外活動,豐富高校校園文化生活,引導學生適應社團,促進學生成才就業。
第七條學生社團的成員應當是具有貴州師範學院正式學籍的在校學生。學生社團成員享有平等參與社團活動及事務的權利並承擔相應的義務。
第二章 社團所屬掛靠單位與指導老師的職責
第八條校團委、社聯和掛靠單位對掛靠社團實行雙重管理。掛靠單位具有對掛靠社團開展常規活動進行審批和監督的權力,且應為掛靠社團舉辦的常規活動優先給予專業技能設施設備、活動資金和師資力量等方面的支持。
第九條 日常管理和活動指導以掛靠單位為主,重點是對掛靠社團常規工作、活動組織、財務管理、人事選拔、社團發展等進行管理、指導及合理規劃。
第十條指導老師對掛靠社團負有指導和監督的責任,並指導掛靠社團一切活動的開展。
第十一條學生社團換屆時,需在掛靠單位以及指導老師的指導和監督下進行民主選舉;掛靠單位對掛靠社團的主要負責人具有推薦權、考察權和任用權。
第十二條社團負責人出現違紀情況或其它不適宜擔任社團負責人的情況,掛靠單位與指導老師可免除該負責人職務,特殊情況下可直接任命新的社團負責人。
第十三條 指導老師需經常深入學生社團,了解學生社團成員的思想和學習,加強與社團幹部和成員的交流溝通,有針對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做好專業理論指導;了解和掌握社團成員的思想動態,並指導社團的換屆、招新和日常管理。
第三章 學生社團成立的申請
第十四條學生社團正式成立前,須向校團委提出申請,經校團委批准後報校黨委宣傳部備案。
第十五條申請成立社團應向校團委提交下列材料:1.負責人簽署的登記申請書;2.社團的章程;3.社團隸屬單位意見(加蓋公章);4.負責人姓名、年齡、任職及簡歷;5.成員數額。
第十六條各社團必須有章程,章程應載明以下各項:
1.社團的名稱及宗旨;
2.社團的組織機構;
3.社團的經費來源;
4.負責人產生的程式和職權範圍;
5.章程的修改程式;
6.其它須規定的事項。
第十七條校團委在受理申請的一星期內,以書面形式作出核准登記或不予登記的答覆。
第十八條學校禁止成立帶有狹隘地域性的社團,如同學會、同鄉會等。
第十九條未經批准的學生社團,不得開展活動。已開展活動並造成不良影響的,按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第二十條 經核准登記的學生社團,發給登記證書。
第二十一條 社團登記證書不得塗改、轉讓、出借。
第二十二條不允許學生社團刻印章。已刻有印章的,在本條例實施的5天內交由校團委保存。開展活動需加蓋公章的,可由校團委、社聯或社團隸屬單位蓋章。
第四章 學生社團的監督管理
第二十三條為加強管理,校團委於每年12月初對學生社團進行年度檢查。
第二十四條社聯負責受理社團成員的申訴,對學生社團違反本辦法的問題進行監督檢查和處理。
第二十五條學生社團應在每學期開學後的前三周內提交上一學期的工作總結、財務報表及本學期的簡要活動計畫等相關書面材料。
第二十六條學生社團每年秋季學期總體招收一次新成員,在完成招收新成員的工作後一周內,需向社聯上報招收人數。
第二十七條各學生社團收取會員費,每學年不得超過一次,並在社聯規定的時間內上繳該年所收取會員費的5%作為社團管理經費。社團成員會費為每年每人20元,會費按章程管理及使用。如有特殊情況,應報校團委批准。如外聘教師需向會員收取培訓費用,需由社團指導委員會批准。
第二十八條 學生社團會員費的收取、管理和使用應當公開、規範。收取會費時,學生社團應向成員提供統一印製的收據,召開會員大會時,應向會員公開經費的收支情況記錄。
第二十九條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以社團名義進行營利性商業活動。若為籌集社團活動經費所需,應經由指導單位同意,並報請校團委和有關部門審批通過後方可進行,否則將依據相關規定追究社團責任。
第三十條 學生社團申辦社團活動需提前3日向社聯提交申請報告、簡要活動計畫書及活動經費預算報告。經社聯審核並報請校團委同意後方可開展活動。活動結束後應在3日內將活動資料交社聯備案。
第三十一條學生社團開展或參與跨校活動,必須遵從相關的法律規定,不得損害貴州師範學院的聲譽。
第三十二條學生社團創辦的內部刊物和網站,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校紀校規和其他相關規定。內部刊物的編印發行或網站網頁的發布必須由掛靠單位審查通過,並報校團委備案。掛靠單位和校團委可對不符合本辦法規定的社團刊物或網站網頁做出整改或停辦的處理。學生社團創辦刊物或網站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內容健康積極;
2.符合國家法律法規、校紀校規和社團章程規定;
3.有明確的、積極的為學生社團建設和發展服務的宗旨;
4.有明確的編輯方針和內容範圍;
5.有確定的主辦單位和指導老師;
6.有健全的編輯機構。主編及主要編輯成員應為本學生社團會員;
7.思想性強,對讀者有積極地影響。
第五章 學生社團的組織機構
第三十三條學生社團會員大會由全體社團會員組成,會員大會是學生社團的最高權利機構,依照本辦法的規定行使職權。
第三十四條會員大會行使下列職權:
1.選舉和更換社團負責人;
2.審議批准負責人的工作報告;
3.對社團變更、註銷等事項作出決定;
4.修改社團章程;
5.監督社團財務活動;
6.應當由會員大會決定的其他事項。
第三十五條學生社團應當每學期至少召開一次會員大會,並將大會形成的決議報社聯批准,報校團委備案。
第三十六條會員大會作出的決議,必須經全體會員半數以上通過;對社團變更、註銷和修改章程等重大事項作出決議,必須經過全體會員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第三十七條社團執行機構是會員大會領導下的社團日常事務處理機構。執行機構由社團負責人組成。
第三十八條學生社團負責人是團學幹部的重要組成部分,主要指社團正、副社長。學生社團負責人的產生和變更一般由會員大會選舉通過,選舉結果應由指導老師同意,報掛靠單位審核通過後,向校團委備案。
第三十九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擔任或繼續擔任學生社團負責人:
1.選舉期前後兩學期內曾受到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學校紀律規定處分的;
2.曾因違反有關規定被撤職或社團被宣布解散,應當承擔主要責任的。
第六章 學生社團成員的權利義務
第四十條貴州師範學院註冊在籍的學生有自由參加和退出校內任何學生社團的權利,社團內部成員在享有權利和履行義務方面一律平等,如有社團成員觸犯國家法律法規,違反學校紀律規定,破壞社團正常運行,社團執行機構應在發現後3天內作出決議並報校團委。
第四十一條 社團成員享有以下權利:
1.社團成員有權了解所在社團的章程、組織機構和財務制度,對社團的管理和活動提出建議和質詢;
2.社團成員在所屬社團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有按照社團章程擔任社團管理職務的權利;
3.享受社團給予的待遇;
4.學生社團執行機構負責人違反本辦法的有關規定和校紀校規損害成員利益的,社團成員有權向社聯反映問題和情況。
第四十二條社團成員須履行以下義務:
1.遵守學校及社團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社團負責人、社聯以及校團委的領導;
2.遵守本辦法及所在社團的章程;
3.積極參加社團及社聯的活動;
4.在需要的情況下,積極配合校團委、社聯對其所在社團的調查和審核工作。
第七章 學生社團的考核制度
第四十三條校團委每年12月初對學生社團進行綜合評估,並根據評估結果對學生社團進行A、B、C、D四類劃分:A類社團進入下一年度重點社團發展序列;B類社團在下一年度正常開展活動;C類社團根據評估不合格指標進行整頓,在整頓完成前不得對外開展活動;D類社團將根據相關程式予以註銷。
第四十四條校團委和社聯每年對全校正式登記註冊的學生社團進行綜合評價,評選校級優秀社團,並對學生社團及其負責人給予獎勵,掛靠單位對所掛靠社團的各項評優評獎工作具有優先審核權,其結果將作為校團委、社聯評優的重要參考依據。具體辦法參考相關細則。
第四十五條學生社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校團委有權責令其停止活動,進行整頓:
1.活動範圍、內容與社團宗旨、章程不符的;
2.不遵守本辦法的規定及校團委、社聯指導的;
3.財務制度不符合規定的;
4.應當進行定期註冊而未註冊的;
5.社團執行機構有嚴重違紀行為的;
6.社團成員未經社團允許,使用社團名義進行活動的;
7.持續一學期無正式負責人且連續兩個月不進行活動的;
8.其他應當進行整頓的情形。
第四十六條學生社團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校團委、社聯有權責令其解散:
1.違反憲法、法律法規、規章,嚴重觸犯校紀校規,利用社團名義從事非正常社團活動的;
2.散布違背黨的方針路線政策的錯誤觀點和言論的;
3.違反本辦法的有關規定,且未加整改或整改無效的;
4.社團執行機構知道或應當知道有成員利用社團名義從事非法活動而未予以有效制止的;
5.違反社團宗旨,情節嚴重的;
6.應當進行定期註冊而未註冊,進行整頓後仍未註冊的;
7.社團成員連續兩學期不足30人的;
8.社團一個學期以上未進行活動的。
第四十七條對拒絕接受管理的社團,校團委可根據情節輕重予以通報批評、停止活動、限期整頓等處罰;對造成嚴重後果,影響惡劣的社團將予以撤銷;對有關負責人進行批評教育,直至校紀處分。
第五章 附 則
第四十八條本辦法適用於貴州師範學院各類學生社團。
第四十九條本辦法中的“日”指的是工作日。
第五十條本辦法最終解釋權歸共青團貴州師範學院委員會所有。
第五十一條 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地址
貴州師範學院大學生社團聯合會辦公室(大學生創業孵化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