貢井區科技局
主要職能
(一)、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的科技方針、政策。研究制訂本區科技發展戰略,編制近期及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制訂推動本區科技進步的政策、措施,並負責貫徹、落實和監督執行。
(二)、不斷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建立健全科技管理和技術服務體系,完善管理和服務措施。做好技術市場管理工作。
(三)、協同有關部門制定發揮科技人員作用的政策,參與組織科技管理幹部培訓。
(四)、研究制定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最佳化科技資源配置;負責全區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費、科技專項經費和科技發展基金等有關經費的管理和使用。
(五)、 研究制定加速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政策措施;負責制定全區高新技術產業發展計畫、科技攻關計畫、重大科技成果轉化計畫、科技創新工程和社會發展科技計畫並組織實施;做好科技統計工作。
(六)、負責審查、申報國家、省、市級科技進步獎勵項目及本區科技成果的評定。做好成果、專利及智慧財產權管理工作。
(七)、負責全區科技獎勵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提出相關政策建議;負責全區創新型科技人才、科技領軍人才和創新型科技團隊建設。
(八)、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工業先進技術的開發、引進、推廣工作,推動企業技術創新。
(九)、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農業先進實用技術和優良品種的引進、推廣、試驗示範工作,提升農業創新水平。指導農村科技服務體系建設。
(十)、研究制定全區科學技術普及工作規劃和計畫,協調全區科學技術普及工作。
(十一)、負責新建科研機構、技術開發機構的審核上報,審批民辦科研機構,評定民營機構技術職稱。
(十二)、建立健全科技信息網路,做好科技情報信息的收集、存儲、傳遞、開發利用和諮詢服務工作。
(十三)、負責全區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工作;組織制定全區開展科技合作與交流計畫。
(十四)、擬定全區非國有科技企業及科技機構發展的政策、措施,負責非國有科技企業的科技立項工作;審核科研機構的組建和調整。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科技局內設7個職能科室。(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後勤工作;管理全系統行政經費、自然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經費;負責機關財務、接待工作。(二)政工科
負責全系統綜合協調、黨務、政務、人事、文秘、扶貧、實績考核、工青婦、體制改革等工作。(三)農牧業科
負責全市農牧業項目的篩選、審核、論證、立項、申報工作,並組織實施、檢查、指導;負責國內外先進農牧業新技術、新成果、新材料的引進、試驗、示範工作;負責全市農村牧區科技培訓工作;負責農牧業科技園區的認定、管理工作;負責農牧業科技方面的調查、統計、規劃編制等工作;組織、牽頭農牧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規劃、計畫、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等工作。(四)高新技術產業科
研究全市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提出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規劃和計畫;組織實施國家、自治區和全市科技攻關計畫、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工業科技園區的有關工作;組織、牽頭企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規劃、計畫、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等工作。(五)技術市場管理科
貫徹實施有關技術市場的法律、法規,管理監督全市技術貿易機構,進行年度檢查,培育全市技術市場,發展科技中介組織,幫助民營科技企業和各類民營科技服務組織的建立和審核,對各類技術貿易機構實行監督檢查,規範服務功能和質量,科研項目;組織、管理、指導社會領域的科技工作;承擔社會領域的醫藥衛生、節能減排、循環經濟方面的科技工作以及協調、聯繫863計畫的組織、申報、管理工作;負責自然科學基金計畫及基礎研究規劃方面的工作。(六)智慧財產權科
貫徹執行國家關於智慧財產權有關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提出加強我市有關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的措施辦法;做好有關智慧財產權必要的協調工作;研究制定我市專利工作發展規劃和專利信息網路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專利轉讓、專利貿易許可,專利權質押,專利廣告的出證管理工作,負責並指導旗縣市處理專利糾紛和查處冒充專利行為的工作;負責全市專利代理機構、人員資格的審報;組織推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及有關法規的宣傳普及工作;制定有關專利工作的教育與培訓規劃;負責有關專利和智慧財產權的統計和檔案管理等工作;負責全市科技獎勵工作。(七)計畫成果管理科
研究全市科技發展戰略,編制全市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和科技項目計畫;負責全市各類科技計畫的協調和配置;負責各類科技計畫的呈報、下達、匯總、驗收、統計;負責全市科技成果的鑑定、驗收、評審、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