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縣人民檢察院

基本信息

地址:浙江省象山縣象山港路535號
郵編:315700

機構簡介

1954年9月24日,象山縣人民檢察署成立。1955年5月19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組織法》規定,改名稱為象山縣人民檢察院,隸屬浙江省人民檢察院舟山地區分院。1958年10月隸屬於浙江省人民檢察院台州地區檢察分院,1959年4月隸屬於浙江省人民檢察院寧波地區檢察分院。“文革”期間被取消。

1978年9月17日,根據五屆全國人大修正通過的《憲法》規定恢復重建。作為地方各級國家機構的重要組成部分,象山縣人民檢察院承擔著法律監督職能。
象山縣人民檢察院在象山縣委和寧波市人民檢察院領導下,緊緊圍繞黨和國家的工作大局,通過行使檢察權,懲治各類犯罪,保護公民權利,保護公私財產,維護社會秩序和經濟秩序,為保障國家法律的統一正確實施,保衛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的順利進行發揮著重要的作用。
象山縣人民檢察院1999年首批進入浙江省“五好檢察院”行列,1999年、2001年兩次被寧波市院評為先進檢察院,被市院榮記集體二等功1次。2001年領導班子被評為寧波市政法系統“幹警民眾滿意班子”,2002年被評為寧波市政法系統“一崗雙責示範單位”,2003年被評為寧波市文明單位,2005年被評為寧波市綠化先進單位、寧波市人民滿意政法單位,2006年被評為寧波市衛生先進單位。機關黨支部先後14次被評為縣級先進基層黨組織,2003年被評為寧波市先進基層黨組織。

內設機構

  • 石浦檢察室
  • 象山縣人民檢察院主要職責
  • 政治處
  • 紀檢組
  • 辦公室
  • 偵查監督科
  • 公訴科
  • 反貪污賄賂局
  • 反瀆職侵權局
  • 職務犯罪預防科
  • 控告申訴檢察科(“象山縣人民檢察院舉報中心”)
  • 民事行政檢察科
  • 監所檢察科
  • 檢察技術科
  • 司法警察大隊
  • 案件管理科

  •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