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冠年華

女孩十三四稱為“豆蔻之年”。 “不惑之年“就指人到四十歲,” “而立之年“就指人到三十歲,”

“豆蔻年華”一詞源於唐代詩人杜牧的《贈別》詩:“娉娉裊裊十三餘,豆蔻梢頭二月初。”他用早春二月枝頭含苞待放的豆蔻花來比擬體態輕盈、芳齡十三的少女,這一千古妙喻一直流傳至今。後世使用“豆蔻年華”一語形容少女,雖然不拘泥於杜牧所說的“十三餘”這個具體年歲,但也有個大致的限度。
用“豆蔻年華”來描述“平均年齡”“22歲”的警花,畢竟“嫩”了點。芳齡“十三餘”,就現在的學制計算,只是國中一年級學生的歲數,而平均22歲,已經是大學畢業的年紀了。兩者之間,無論在生理上,心理上都有不少差距。平均1.69米的個頭,大多不會有“娉娉裊裊”的身姿。選拔警花畢竟不是選拔模特。
令意:原意指十三歲左右的少女,現在也指青少年的美好時光,或青少年時期。
古代也有年齡稱呼
孩童時期稱為“總角之年”。
女孩十三四稱為“豆蔻之年”。
女子許婚要結髮上簪(zān),因為古代二十許婚者少,十五許婚者多,所以這一特點就用來稱呼女孩十五歲,叫做“及笄之年”
女孩十有六歲就被稱為“破瓜之年”。
男子二十歲可以稱為“弱冠之年” 男“而立之年“就指人到三十歲,”
“不惑之年“就指人到四十歲,”
“知命之年“就指人到五十歲,”
“耳順之年“就指人到六十歲。”
八九十歲被稱為“耄耋(dié)之年”
人到百歲可以稱為“期頤之年
“而立之年“就指人到三十歲,”
八九十歲被稱為“耄耋之年”
人到百歲可以稱為“期頤之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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