謄清稿本為重新寫定的書稿,稿面整潔,字跡清楚,有可讀性是區別初稿草、亂的不同之處。通常作者是請門生、親友抄錄,也有作者自行抄錄的,但很少。謄清稿本如果無作者的標記如:印章、專用稿紙等,就容易和抄本混淆。抄本是後人依照某種底本再行抄寫,俗稱手抄本。而謄清稿本則不同,因為它是一書不同版本的祖本,是作者從初撰、校勘、審定最後完篇的唯一寫證。體現的是作者的著述成果,也是人們對著書人的一個認知標本。有的著述需要付梓發表時,謄清稿本又可能成為付梓的樣本。這些都是任何版本所達不到的事實。因此,謄清稿本的文物價值和學術價值都是不可忽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