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服:裙子

警服:裙子

《警服:裙子(GA 257-2009)》的全部技術內容為強制性。本標準自實施之日起代替GA 257—2000。本標準與GA 257—2000相比,主要改變內容如下:更改了面料、腰帶襯等材料;調整了裙長、裙腰圍、下擺圍、臀圍等規格尺寸;取消了裙子後袋,增加了裙腰袢(由原來三個改為四個);增加了材料標樣編號;增加了成品外觀疵點要求;增加了產品內在質量要求及試驗方法;增加了生產設備要求;增加了產品標誌內容。

《警服:裙子(GA 257-2009)》的附錄A為規範性附錄,附錄B為資料性附錄。本標準由公安部裝備財務局提出。本標準由公安部特種警用裝備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本標準起草單位:公安部裝備財務局被裝處、公安部特種警用裝備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新興職業裝備生產技術研究所、北京億都川集團服裝有限公司、湖南省公安廳勞動服務公司湘安被服廠、凱森蒙製衣集團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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